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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家过大年 求个安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8年1月30日)

      新春佳节,正是阖家欢聚的时候。一个个大家庭聚到一处,必然会是“几家满座几家空”。到时,没人的房子暖气自来水漏水,有人的房子太吵闹扰民,都容易引起纠纷。物业保安纷纷回家过年,小区安全也是个问题。有的家庭还会举家外出探亲,在异地短期租房,也可能惹出麻烦。怎么预防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旦出问题又该怎么办?这几天,不少读者给本报法律热线打来电话,询问与居家有关的问题。本报将这些问题一一汇总,请法律专家开出了一张“居家法律安全药方”。

      清热:去除家里的麻烦

      点题读者:隋先生(电话:2432××××)
      声音:春节期间,我家楼上那家人要一起回老家过年。以前他家暖气管道就漏过,要是春节期间他家里没人时暖气再漏,淹到楼下我家,我该怎么办?
      点题读者:李女士(电话:1367486××××)
      声音:我家邻居,一到节假日就经常搞聚会,不但把音响开得很大声,还唱卡拉OK,闹哄哄的。要是春节他家还这么闹腾,我家春节就过不好了。请你们给我出些主意。

      “闹心”实例:左邻右舍烦恼多

      家住沈阳市铁西区的梅女士家里刚刚遭遇了一场“水灾”。楼上那家的暖气管漏了,带着黄锈的脏水从天花板顺着墙壁淌下来,毁掉了梅女士家整面墙。如果能早一点找到楼上的住户,脏水还不至于漏这么多。不过,因为当时楼上的住户出门了,联系不上,又不能轻易把别人家的门打开,梅女士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墙壁被脏水弄得惨不忍睹。尽管后来楼上住户赔了钱,可是重新粉刷墙壁还是让梅女士忙活了好一阵子。
      孙先生的家没有被脏水污染,却被噪声搅得成了“不适宜居住”的地方。孙先生隔壁住着一群年轻人。年轻人爱热闹倒没什么,可是这群年轻人有的上白班,有的上夜班,隔壁从早到晚都有动静。一到节假日,隔壁更是热闹,又是唱歌又是跳舞的,让孙先生一家没法休息。孙先生找过他们多次,可是消停一阵子之后,他们依旧我行我素。

      法律药方:动用“相邻权”

      无论是楼上漏水楼下遭殃,还是左邻右舍噪音扰民,其实,这都侵犯了“被害者”的相邻权。遭殃的业主可以动用《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也规定了“相邻权”,“相邻权”被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首先,被害人可以向物业或居委会反映情况,请求解决。对于调解无法解决问题的,被害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就邻家家的噪音问题到法院提起诉讼,则需要先请环保部门对邻居家传出的声响做出鉴定,证实声响的确已经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

      本报提醒:减少麻烦,从我做起

      为了不给自己和别人添麻烦,春节出远门前最好检查好家里的暖气和自来水管道,给楼下邻居或是小区物业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春节在家中聚会时,也要注意,不要发出太大噪音。

      排毒:防火防盗盯物业

      点题读者:赵女士(电话:8642××××)
      声音:春节期间,我们全家要回老家过年。家里这么长时间没有人,总觉得不放心,把轿车留在小区里也不太放心。好像春节时物业保安也要放假,我感觉家里东西挺没安全保障的……
      点题读者:张先生(电话:1350418××××)
      声音:我住的是封闭小区,小区里也有物业。可前几天夜里,小偷却光顾了我们这里,小区里有五家被盗,虽说报了案,可想抓住小偷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我本来春节想回山东老家,可出了这样的事,想回家心里也不踏实。我想知道,业主家被盗,物业有没有责任?

      “闹心”实例:自家门前丢东西

      葛先生停在自家楼下的电动车丢了,而且丢得莫明其妙。因为葛先生住的是封闭式的小区,几个大门都有物业保安把门。本以为住在这样的小区里,不会出什么问题呢,可是葛先生的电动车竟然还是在已经上了两道锁的情况下丢了。他去找物业评理,物业负责人却耸耸肩,说小区已经尽到保管责任了,他丢东西只能怪手脚太麻利的小偷,不能怪物业保安。

      法律药方:几个法条管不尽责物业

      春节期间,很多人都要走亲访友,可能就有小偷“闯空门”偷东西。家里丢了东西,除了报案之外,业主还可以要求没有尽到安全防范义务的物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关于这一点,《物业管理条例》和《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都有相关的法条进行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也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聘用的保安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到安全防范,那么小区业主丢失物品,物业就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如果家中发生失窃事件,业主可以找物业公司索赔,如果物业公司拒绝赔偿,业主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本报提醒:防火防盗有几招

      就算有物业“垫底”,在春节出门前最好先做防火防盗的工作,保证家里财产的安全。
      出门前注意关闭煤气阀门,拉下电闸;不要在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以免有烟花火星掉入阳台引发火灾。
      出门前检查门窗是否都关好,防盗门要反锁;车辆要按位停放,尽量远离小区内主要道路,以免出现刮伤、碰伤,车内不要留其它物品甚至空的包装袋,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去火:短期租房安全第一

      点题读者:刘先生(电话:1350082××××)
      声音:整个春节期间,我们全家都要去鞍山探望亲友。我想在当地租一间房,只租一个星期。不知道能不能行,我租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闹心”实例:短期租房毛病多

      赵女士为了不让在沈阳市念大学的儿子过节分心,国庆节期间和丈夫在大学附近租了一间房,来沈阳探望儿子。节后退租结账的时候,房东非说赵女士把家具弄坏了,要扣掉200元“损失费”。赵女士一再辩解,家具上的裂痕事先就有,不是他们弄的,可是在房东的坚持下,他们还是被扣了100元钱。

      法律药方:短期租房也要规范

      春节时,随着探亲流到来,短期租房市场也热闹起来。不过,千万不能因为只住几天,租房时就掉以轻心。如果不注意,租房期间还是会发生很多麻烦。
      首先,要先确认房子能不能租。依据《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子都不能租。
      其次,租房子要签订书面合同,这样租房者的权益才有保障。《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城市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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