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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全程介入 预防关口前移
      
    作者:吴玉军 姚恩伟 本报记者 李强 (2008年1月30日)
      本报讯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关口前移,重点介入辽宁“五点一线”重点建设工程的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建设工程。该院对工程的招投标、物质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全程介入,跟踪监督。尤其是在招标环节中,坚持在招标前提前介入,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确保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合法”。
      该院坚持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工程廉政承诺保证书”双签制度,从而确保了工程的全过程都在规范、公正、廉洁的制度上进行,有效地防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该院还先后与沿海产业基地共同制定了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实施方案、介入工程的操作办法,建立了预防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还积极为产业基地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知识讲座,并随时为工程建设答疑解惑。该院参与产业基地招投标39次,涉及投资6.13亿元,节约资金1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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