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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难”瓶颈破 和谐阳光来
      
    作者:张之库 本报记者 任晓霞 (2008年1月30日)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五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和部分案件质量效率低等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为了突破“三难”瓶颈,全省法院上下联动、合力攻坚。
      化解“告状难”,全省法院统一坚持平等、便利、有序原则,全面落实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各项措施。开展争创立案“文明窗口”活动,诉讼指导及时高效,诉讼风险提示简单明晰,举证责任告知一目了然,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保护。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依法减、缓、免诉讼费3.22亿元。
      化解“申诉难”,省高院专门成立了负责信访申诉工作的立案二庭,挑选精兵强将充实信访申诉工作一线,指导全省法院采取多种完善的便民措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了大量信访申诉案件。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47874件,审结47516件。
      化解“执行难”,省高院探索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商请省委政法委将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各市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暨国家威慑机制,采取新闻媒体曝光、悬赏被执行人线索、加强执行和解等新方法,与公安、检察部门合作查处、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犯罪行为。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65794件,执行标的额843.25亿元。
      案件质量效率,直接影响民生。省高院从自身做起,探寻审判质量效率管理之策,采取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和岗位目标管理等手段,逐步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制度,设立了刑事和民事行政两个审判委员会分会,将合议制改为审理制,提高了审判委员会的专业性;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要求院长、庭长亲自开庭办案,努力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庭审质量;强化审限内结案意识,制定《超审限案件处罚办法》,努力加快审判工作节奏,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有了较大提高。近两年,一审案件上诉率、二审案件申诉率、提起再审率等各项指标均有大幅度下降,案件审判周期平均缩短30天左右,有效地缓解了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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