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捡”到六个高档钱包
在开展“公安三基”建设中,本溪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加大情报信息工程投入,紧紧抓住治安信息员建设这个根本,为侦查破案服务。治安信息员多数是出租车司机,他们天天流动在大街小巷,接触人多,听到的信息比常人更多。分局把热心于治安事业的出租车司机们团结在身边,随时了解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动态信息。
2007年10月底,交通治安分局出租车派出所在两天之内,收到三名出租车司机送来的三个高档钱包,都是在他们的车里发现的。民警拿过钱包一看,确实不是平民百姓能用得起的真皮进口货,里面没有现金,全是高档商场购物卡、身份证、高级美容健身卡和存折等物品。接着,又有出租车司机送来三个在车上捡到的高档钱包,钱包里的东西大致相同。
这种情况引起分局张杰局长的注意,他召集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关勇和刑警大队、出租车派出所相关人员研究案情。短时间之内捡到六个高档钱包,说明这段时间发生的扒窃案件远远不止这六起。
根据钱包中发现的身份证,警方找到了三名被害人。她们说是在公交车站点等车和走路时,钱包被偷的,当时装钱包的背包或者挎在肩上,或者拎在手里。以此可以判断出小偷身材不高,不然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作案。从钱包里的各种卡和证件上看,小偷对高档商店购物卡不懂得怎么使用。也就是说,小偷的文化素质比较低,只认钱。
据一名司机说,他当时从本溪站前拉了3名新疆小孩,没走多远他们就下车了。他随即在后车座上发现了钱包。经过对案情进一步分析,张杰认为,被害人在正常拎包行走或等车时被盗,判定作案人员身材不高,很可能是青少年所为,而且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联系到近一段时间以来,本溪市站前一带的公交车站点和繁华路段相继发生多起扒窃案件。经询问被害人,获知此类案件有以下共性:一是被侵害的均为女性;二是扒窃的都是拎包内的钱包和手机。
根据上述情况,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关勇作了如下布置:首先要求公交派出所现行中队,在站前地区注意发现特征相似的新疆籍小孩;其次是出租车派出所要利用信息员(出租车司机)的便利条件,在站前、永丰地区加强巡视,力争抓捕现行;最后要积极与城区的几个分局联系了解相关案件情况,搞好案件串并,特别是协调站前派出所给予支持。
麻烦
审讯遇上“语言不通”
白天走在大街上,不少行人还是很有警惕性的,将包或夹在腋下,或挡在身前,显得特别没有安全感。没办法,小偷可不讲情面,得方便就下手。为了抓获这些偷包贼。交通治安分局的民警开始暗暗别上了劲。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周的努力,公交派出所侦查员在本溪站前17路车站,发现一伙新疆小孩,最大的不过十四五岁,最小的也就五六岁。这伙人像小蚂蟥一样,盯着行人和等车的人,瞅准机会,跟着行人,边走边下手偷钱包;对于那些站着等车的人,他们凑过去,明目张胆地翻人家皮包,被害人却浑然不觉。侦查员分头包抄,当场摁住7个小偷。
小偷抓住了,审讯成了大麻烦,语言不通,侦查员怎么问,他们只是瞪大眼睛,一副听不懂的样子。有时他们之间还用本民族语言沟通,侦查员也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其实这伙小偷不见得听不懂汉语,可是他们硬装不懂,谁拿他们都没办法。
张杰干了大半辈子刑警,奇案怪案办过无数,对这伙新疆小偷怎么处理,还真有点挠头。他想到了中国刑警学院,那里肯定有新疆籍学生,不如请他们帮个忙。副局长关勇赶赴沈阳,找到中国刑警学院有关部门,说明来意,希望院方派出几个新疆籍学生帮着审讯新疆小偷。院方负责人说,他们的学生有从新疆来的,可是目前还不具备执法资格,这么做有违司法程序。正好学院举行干训班,有新疆籍干训学员,可以帮这个忙。关勇见了几个新疆籍干训学员,全是搞刑侦、预审的,不禁大喜过望。火速请他们到本溪。
揭秘
未成年人占七成
有了同行帮忙,审讯这几名新疆小偷,就特别顺当。小偷们从长相就看明白了,家乡人来了,在听到纯正的乡音时,他们蔫了。没花多长时间,警方就弄明白了他们的真实姓名和年龄。在细致的审讯中,年龄最小的那个新疆小偷,竟然在侦查员怀里睡着了。这7名作案成员最小的6岁,最大的14岁,他们采取交叉作案形式,先后在本溪市公交站点和站前繁华路段尾随有包的女士扒窃作案11起,共盗得现金1200余元,手机3部。
这7名新疆籍扒窃人员中有2人被治安处罚,有5人被送收容遣送站。同时,针对近年来本溪市新疆籍扒窃人员呈逐年增多的势头,交通治安分局趁热打铁,在新疆同行协助下,对在本溪的新疆籍扒窃人员进行了一次摸底。
据调查,本溪市市区的新疆籍扒窃人员中,未成年人约占70%,主要集中在平山区、明山区活动。
在本溪的新疆籍犯罪团伙具有严密的组织,“小新疆”来本溪渠道多样,组织内部存在自己的所谓“首领”,并且具有非常严格的纪律性,具有黑社会犯罪的雏形。在本溪的“小新疆”主要存在四类情况:一是在新疆就从事扒窃、盗窃活动,在作案过程中被犯罪团伙发现,带到本溪。二是犯罪分子以带“小新疆”到本溪打工挣钱为名,向其父母支付一定的钱财后,将“小新疆”带到本溪。三是家庭教育不力,孩子离家出走,然后加入犯罪团伙。
外来的新疆籍人员来本溪,必须经过本溪的所谓“首领”同意才可以在本溪谋生,否则,“首领”会采取一切方法把异己从本溪市区予以驱除。前几年,烧烤在本溪盛行,本溪当地人从外地请两名新疆人在明珠酒店门前摆烧烤点,两天后,这两名新疆人被无缘无故殴打,后来这两名新疆人道明原委:本溪市是新疆阿克苏人的地盘,外来的新疆人不可以在本溪谋生,即使是阿克苏地区的新疆人在本溪谋生,也必须经过“首领”的首肯。
提醒
防范意识弱最易被“光顾”
新疆籍犯罪团伙内部等级森严,警方想深挖幕后非常困难。他们内部基本分为三个等级:底层主要为未成年人,俗称“小新疆”,直接作案;中层为中青年,团伙内部称其为“放鹰的”,教唆和带领“小新疆”外出作案,负责掩护、转移赃物和防止“小新疆”逃脱;高层是幕后主使,即他们所谓的“首领”,全盘负责团伙内的作案、销赃及团伙成员的吃、住、行,并牢牢控制着每个成员的“生活状态”和“工作情况”。
据了解,每个“小新疆”每天固定的“工资”是40元,而每天扒窃所得都得无条件上缴。他们作案地点主要选择街头路面,且流窜性较强。新疆籍扒窃人员由于面貌特征明显,一般不在公交车、公交站台、超市、商场内作案,他们作案多选择市区人多拥挤的繁华路口和区域,在市区范围内来回流窜作案。站前广场、站前地下商场、商业大厦附近、永丰华联商业区、环球商场、站前铁工市场、一洞桥市场等地区是他们最常“光顾”的地方。作案时间具有全天候性。新疆籍扒窃人员每天早晨六、七点钟就出来作案,作案得手、赃物转移或出手后又继续作案,晚上一般到八、九点钟才“收工”。
他们选择目标相对固定,作案手法简单拙劣。新疆籍扒窃人员没有多高的“技术”含量,基本上是站或蹲、坐在路口,选好目标后,开始跟踪尾随或跑步追赶,然后伺机掏兜扒窃、拉拉链盗窃包内财物、拎包盗窃或盗窃事主挂在胸前的手机等,极易被人发现。他们普遍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一旦被警方抓住,打击处理比较难。
在行窃时,多由“小新疆”下手,成年新疆人在一旁望风掩护,一旦行窃的“小新疆”被抓,成年新疆人即迅速逃离,即使被抓,也拒不承认教唆、威逼“小新疆”扒窃的犯罪事实。在审查过程中,多数新疆扒手或假报姓名或隐瞒实际年龄,给调查取证设置障碍。新疆籍扒窃人员作案选择的目标多为妇女、学生和老人。一方面,这些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较弱,另一方面,即使被发现也不致于有什么危险。因此,警方提醒此类人群加强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