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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门立法 科学立法——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王淇 (2008年1月7日)

      在沈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文信在作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对沈阳市十三届人大5年来的立法工作进行了总结。5年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始终关注民生、倾听民意,为推动沈阳市经济发展和提高百姓生活水平提供了法制保障。

      5年立法,关注民生

      从2003年到2007年,5年来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了16件法规,修改了13件法规,废止了13件法规。这些法规始终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2007年出台的《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就解决了沈阳市民反映的排水设施陈旧,报修无门和房屋租赁市场混乱,存在治安隐患的民生难题。

      开门立法,倾听民意

      5年来,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实施“开门立法”,注意倾听专家学者和普通市民的意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沈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组织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立法内容进行论证,书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还把法规草案交由市民进行讨论。这些措施,使沈阳市的地方立法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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