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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委机关搞好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对推动全省政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要以人民评判为标准,把各项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上。■要充分发挥辽宁法制报等作用,努力打造学习、宣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阵地,形成宣传报道态势。
    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首要政治任务来抓
      
    作者:首席记者 孟锦阳 (2008年10月10日)

    李峰书记讲话。  记者 孙程超 摄

      昨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峰在省委政法委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提出:“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当作首要政治任务。”
      省委政法委是省委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也是首个召开动员大会的单位。李峰对省委政法委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的动员和部署,标志着省委政法委机关全面启动了该项活动,以此推动全省政法工作的全面科学发展。
      在谈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时,李峰指出:“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省委政法委作为省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因此,政法委机关搞好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对于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政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峰着重强调:“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既要“经济发展”、“生活殷实”,也需要“生活安定”、“社会和谐”。李峰指出,政法机关时时刻刻与群众打交道,必须要以人民评判为标准,把各项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上,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当前社会治安和执法环节中的突出问题,为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安全稳定、公正高效的环境保证,既要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又要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关键在于取得实效。“学习实践活动必须要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实际,坚持边学边改,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李峰强调说。
      为了大力营造良好氛围,李峰提出要充分发挥辽宁政法、辽宁综治以及学习实践简报专刊、辽宁法制报等,努力打造学习、宣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阵地,形成宣传报道态势。
      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锦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和安排。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陈英出席会议。省委政法委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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