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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时代”沈城用工现状调查
    严法催生用工“拐点”
      春节过后,又到了招聘和求职的旺季。沈阳市用工场里人头攒动,到处是找工作的求职者和找人手的企业。有已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坐镇,今年的招聘求职市场注定会发生不小的变化。昨日,记者来到沈阳市人才市场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春节后的劳动用工状况作了一番调查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8年2月20日)

      人才市场:热闹背后有暗流

      2月19日8时40分,沈阳人才市场门前的台阶上已经站满了怀揣简历的求职者。对他们来说,与第一时间冲进会场找到一份好工作相比,在寒风中受一会儿冻根本不算什么。9时,招聘会正式开始,已经被冻得瑟瑟发抖的求职者们涌入招聘大厅,直奔自己心仪的招聘企业摊位而去。一时之间,向企业介绍自己的,询问用工待遇的,招聘大厅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在人来人往的招聘会上,记者听到来自求职者和招聘企业的不同声音。对他们而言,已经实施了近两个月的《劳动合同法》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在这部据称“将直接和深刻影响劳动关系”的法律作用下,热闹的人才市场背后也涌动着一些暗流。

      求职者:工作,工作!

      “《劳动合同法》?我知道呀!法律规定的,企业招聘员工必须要给底薪,还要给上保险。”招聘会上,正捧着一摞简历挤出人群的小贾告诉记者,她对近来媒体一直在宣传的《劳动合同法》有所耳闻。但是,当记者问起招聘单位有没有主动介绍这方面待遇时,她无奈地说:“刚才我跟几个企业谈了谈。一般正规企业会主动说单位能给多少底薪和给上几个保险。一些小企业根本不跟你谈,只说等面试的时候再详细谈。”
      “法都定了,企业都得按照法律办事。我倒没替闺女愁过签合同和上保险的事。”一大早就陪女儿参加招聘会的赵阿姨告诉记者,关于《劳动合同法》,她都是通过电视和报纸知道的。以后企业用人越来越规范,这对她正在找工作的女儿来说,绝对是件好事。“我闺女刚毕业,对工资待遇要求并不高。不过,劳动合同必须得签,保险也必须得上!”赵阿姨觉得,找个“靠谱”的工作比单纯追求“高薪”更重要。

      不公平依旧在

      提起找个合适的工作,小贾并不乐观。她是财会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春节之后,她最大的任务就是尽快找到一个工作。但是在奔波了几场招聘会后,她见识了不少招聘不公平的地方。小贾告诉记者,她现在最害怕看见“需要有工作经验”这几个字。这意味着,就算她的简历再完美,企业也不会考虑。另外,一些企业在招聘会计时还要求“必须有沈阳户口”。“毕竟会计是管钱的,有本地户口的人稳妥些。企业的难处我能理解,不过这样下来适合我的工作就更少了。如果这些要求都是违法的,希望劳动部门能明令禁止一下。否则,我的工作真的很难找。”说到这里,小贾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招聘信息早已规范

      在沈阳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门前最显眼的位置,树立着一块一人多高的《劳动合同法解读》宣传板,出出进进的求职者都会看上几眼。“《劳动合同法》宣传得这么好,找工作的都知道,用人单位必须给签合同、上保险。逼得我们企业招聘时也得规范。”一名坐镇招聘摊位的企业招聘人员这样说着。
      接受记者采访时,沈阳人才市场办公室主任姜胜表示,春节后,来沈阳人才市场求职的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企业用工需求量也在增大。现在正是招聘和求职的旺季。在春节前,沈阳人才市场已经就如何发布招聘信息对企业进行了培训和指导,比如招聘信息要有透明度,要公布单位具体情况和岗位要求,不能有性别和年龄歧视等等。
      关于规范企业招聘信息,沈阳人才市场主任助理高莲告诉记者,沈阳人才市场走得更早一些。几年前,《沈阳人才市场条例》就已经要求企业不得在招聘时收取“抵押金”和“报名费”。已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招聘时的要求更加具体,也更有法律强制力。

      用工“拐点”: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成本增加带来用工“拐点”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用人成本增加还是让企业有些挠头。企业的这种顾虑,将导致用工出现“拐点”。
      一家企业的招聘人员告诉记者,要是按照法律规定用工,以前每增加一个员工每月支出1000元,现在就要支出1400元。企业也会考虑这方面问题,在招聘员工时会更谨慎,注意控制招聘数量。
      对于企业的这种说法,沈阳人才市场主任助理高莲给予了一定认可。“确实有企业反映,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规范用工,企业的用人成本将大大增加。这对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压力。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将会更大。”
      高莲助理分析道,一方面是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多,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的用人成分和违法用工风险增加,使得企业很可能为节约成本缩减用工。高莲助理告诉记者,讲求经济效益的企业必然会考虑用工成本,依法严格用工制度后出现用工“拐点”不可避免。

      坦然面对:该法对规范企业影响不大

      在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副处长陈岩对企业反映的“用工成本增加”一说有着自己的见解:“并不是企业用人成本增加,而是劳动成本的回归。以前,企业廉价的用人成本其实建立在牺牲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给劳动关系带来‘质变’的法律,必然会引起劳动力市场的震荡。不过,这是改善用工环境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在陈岩副处长看来,企业和求职者应当坦然面对这个用工“拐点”,并不需要惊慌。
      陈岩副处长说,“《劳动合同法》对用工一直很规范的企业来讲,影响并不大。《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以前就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上了各项社会保险的企业,只需要再明确一下工资待遇和工作时间要求就可以了,用人成本并没有发生太大改变。”
      去年,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了一次调查,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总体是93.7%。其中国企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能达到97%以上,非公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也能达到93%,总体情况还不错。因此,《劳动合同法》在沈阳市各企业间引发的震荡并不会特别大。从调查结果来看,在用工环境上,国企和外资企业比较好;大企业优于小企业;经营者素质高的企业优于经营者素质低的企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正好能从法律强制角度敦促那些非法用工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应有的待遇,改善用工环境。

      用工前景:未来很美好

      《劳动合同法》带来用工好趋势

      陈岩副处长告诉记者,曾经有企业负责人开玩笑地对她说:“这部法律你们宣传得也太到位了,现在员工都知道企业必须跟他们签劳动合同。我们怕被员工举报,不给员工签都不行了。”今年以来,不少个体和私营企业都意识到要遵守《劳动合同法》,主动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给他们上了各项保险,这就是一个很好的趋势。
      记者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得到的数据显示,2007年沈阳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是249.2万人;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是160.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员工人数是123.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人数是134.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人数是162.9万人。有了强制性要求企业必须给员工上各项保险的《劳动合同法》,2008年这些数字应当都会继续增长。

      “指导”、“查处”两头抓

      陈岩副处长告诉表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劳动部门的工作也已经从“宣传法条”转移为“保障实施”。3月份起,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内容,指导企业如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何依法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此同时,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处也将对企业的用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劳动部门将通过这两种措施保证企业遵守《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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