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下车乘客索要车票,死缠烂打

交易后迅速离开

记者一路跟踪

这里就是神秘的窝点

记者购买到的假票
记者观察
吓唬+购买 废旧车票成抢手货
从2月25日至3月8日,记者通过多次观察发现,在沈阳惠工广场附近省快速客运公司的围墙外,长期逗留着这样一个“人群”。他们或戴着白口罩,或系着蓝头巾,手中拎着一个神秘的包裹,身旁总会停放着一辆自行车。每当到站的乘客通过通道时,他们就围堵在围墙栅栏外,或向乘客伸手要车票,或用一块钱一张的价钱购买废旧车票。“老弟,把车票给大姐一张呗!”看到乘客没有搭讪,一名“白口罩”开始了死缠烂打的招数。
“交票,交票!”几名男子更是站在栅栏外围,向看似农民工模样的乘客要车票,如同客运人员一样,乘客们不假思索地把票交到了他们手中。
倒卖+制作 废旧车票也能赚钱
用过的废旧车票有什么用?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些特殊的“收票人”有着双重身份:买家和卖家。经常有人到他们手中购买废旧车票,而这些要来的或者是低价买来的车票转手就卖到了5元甚至是10元。短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有13人到他们手中购买废旧车票。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来买旧车票的,都是要回单位报销的人,或者是专门跑长途运输的,当发票用。”一家路边店的老板回答了记者的疑问。毫无价值的废旧车票在他们手中倒来倒去,竟然“增值”了。“要是他们手里没有你要的车票,他们能给你制作出来一张,就是价高点。”这位老板向记者介绍。
记者暗访
第一次接触 卖废票不忘拉主顾
“要票不?”3月9日9时,当记者故意从收票的“白口罩”和“蓝头巾”身旁走过时,她们盯着记者追问。记者称要买废车票回单位报销,“白口罩”马上和记者聊了起来。
“有阜新到沈阳的票没?我要两张。”记者开门见山地说。“有,一张5块钱。”“白口罩”一边说一边翻着背包,从中拿出两张当日用过的车票递给了记者。
仅用一分钟,“交易”就结束了。记者拿到了两张面额为47元的废车票,“白口罩”也收获了10块钱。就在记者准备离开的时候,“白口罩”随手将一张印有“张大姐”字样的名片塞进记者手中,上面清晰地印有联系电话等。“以后要买票的话,提前给我打个电话,我好给你准备。”说着,她又开始招呼下一位“客人”。
记者看到,她的下一位客人操着南方口音,递给“白口罩”一张纸,上面写着哈尔滨、北京、太原等字样,他显然已是“白口罩”的常客,“白口罩”从包中掏出6张长途客车票递到这位南方人手中。
第二次接触 制作废票只需10分钟
“有没有沈阳至阜新的车票?”一个小时后,记者再次与“蓝头巾”进行了接触。“没有!”“蓝头巾”不断地打量着记者,当记者正要转身离开时,“蓝头巾”又拉住记者小声地说:“新打的票你要不?就是贵点,一张10块。”“新打的?是真票吗?能报销吗?”记者表示怀疑。“是真票,肯定能报销,你要的话,我现在就给你去打,几分钟就完事。”说着,蓝头巾从背包中掏出一打崭新的空票,向记者展示。
记者表示同意后,“蓝头巾”骑上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自行车走了。同时,一直等候在外围的另一路记者立即跑步跟上,跟出大约500米后,“蓝头巾”在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道内的一个复印社门前停了下来,并径直进到复印社内。该复印社门面很小,简单地写着“打字、复印”等字样,也没有具体名称。大概5分钟后,“蓝头巾”从复印社内走出,又原路返回到省快速客运公司的围墙外,将刚刚制作完的“新票”交到了记者手中。
经过比对,这张“新票”与省快速客运公司销售的汽车票完全一样,很难辨认出真伪。记者在复印社附近观察了一段时间,仅仅一个下午,“白口罩”就到这里往返了9次,而“蓝头巾”更是往返了14次之多。“白口罩”“蓝头巾”们的生意非常红火,长途汽车进站后,他们就忙着向乘客索要车票,乘客走了,他们就转手将废旧车票卖给上门购买的主顾们。从早到晚,来此“买票”的主顾络绎不绝。
第三次接触 增值税发票也能买到
通过几次频繁的接触,记者与“白口罩”“蓝头巾”混了个脸熟。就在记者与他们频繁接触的过程中,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一位穿着黑色“皮夹克”的男子主动向记者销售增值税发票。
“皮夹克”向记者介绍说,他有增值税发票,按30/10000的比例出售。如果要买的话,要提前打电话预约。可是记者随后多次给他打电话,“皮夹克”都说最近风声紧,等过一段时间再说。“白口罩”告诉记者,她们手中都有增值税发票,虽然票据是假的,但在单位报销绝对没有问题。
自曝内幕
生意很火爆 一个月能赚3000块
“别看他们穿的不起眼,但赚的可不少,一个月下来,最少也能赚2000多块钱,赚的多的,能赚3000多块钱。”长期在省快速客运公司围墙外做生意的老张对“倒票族”的生意很是羡慕,他长期与“倒票族”进行接触,对他们的“内幕”十分清楚。
“这是只赢不亏的买卖,不需要成本,还来去自如,很多跑长途的客车和出租车都从他们手中购买车票,再加上还有很多需要报销的人,这生意是越做越火!”张先生不但羡慕,甚至还想入伙,“要不是手里有生意要做,我也想去倒票!”老张告诉记者,这些“倒票”的人相互间都认识,平时也互相帮忙,要是有别人也来此“倒票”,他们就会使出各种“手段”将此人挤走,“他们以前还因为这个动过手。”一定意义上讲,他们已经垄断了这一片的“生意”。“有时候闲聊,他们(倒票族)说这个工作不但节能而且环保,将废旧车票回收再利用既不犯法又能赚钱。”老张笑着说。
一人变十人 “倒票族”日渐壮大
“最开始只有一个人在这倒票,后来人越来越多,现在已经有十多人了。”在附近做生意的周女士告诉记者,早在2005年初,一名出租车司机就曾在这里要票,主要用于自己跑长途客运生意,后来,他就让妻子在这倒票,自己继续跑长途客运,再后来,人就越来越多。
“刚开始乘客也都很单纯,随手就将车票交给这些‘票贩子’,后来,很多乘客都不给票了,‘票贩子’们就想出了低价购买的办法,一块钱买到手,转手卖到五块。如果看到乘客是农民工模样,他们就大声恐吓,农民工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乖乖地将车票交了出去。他们这样做太有损沈阳的形象了!”周女士还告诉记者,“倒票族”的出现,不但影响了这一地区的治安环境和汽车站的正常秩序,还常常因为乘客不给车票,双方发生口角。“早该管管了,太乱套了!”她愤愤地说。
随着“倒票族”的不断壮大,他们不仅将废旧车票卖给长途客运的司机,还开通公司报销这一项业务,从此就有很多人从他们手中购买废旧车票,回单位报销。“由于要来的车票都是从外地来沈阳的,没有从沈阳到外地的,所以他们就找了一家复印社,不知从哪弄来的底票,到复印社进行打印。不论买家要什么样的车票,他们都能做出来。”周女士说道。
本报将对此事予以关注。
法律链接
1、《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