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法治建设的繁荣昌明,公民权益的日渐保障,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已经成为了时代的最强音,受到了人民群众越来越多的关注。
聚焦2007年司法行政工作,一组组服务发展、关爱民生、促进和谐的镜头,真实记录了抚顺市司法局在推进平安抚顺建设中作出的突出贡献。
镜头一 巧化干戈
时间:2007年2月19日11时许
抚顺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电话骤然响起,某乡调解信息员报告,当地村民因占地、污染等问题与某企业发生纠纷,村民欲封桥堵路,恶性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该局立即启动调解应急预案,迅速稳定住了群众情绪。同时,与企业协调提出解决方案。经过司法干部8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补偿协议,喧闹了一天的山村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背景解读: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和谐社会并不代表没有矛盾,而是要把各种矛盾妥善解决,让人民群众感觉到心平气和,从而促进社会稳定。今年,抚顺市司法局大力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调解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发现、调处、应急处置和矛盾纠纷激化责任倒查追究等机制。同时,围绕社会敏感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化解矛盾在基层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截止目前,调处成功率高达99%,实现了小事不出居民组,一般矛盾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乡镇(街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镜头二 情暖“墙内”
时间:2007年4月2日18时许
抚顺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某大队学员活动室烛光摇曳,在悠扬悦耳的生日祝福歌中,一名劳教学员默许心愿,值班干警为他切生日蛋糕并送上诚挚的祝福,温馨的气氛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背景解读:近年来,抚顺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提高管理改造、教育挽救效果的新办法、新途径。一方面紧紧围绕人文关怀这一主题,着力将“情”字贯穿于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中,通过举办生日庆祝会,开通亲情电话,邀请社会各界送文化、送科技进大墙等活动,激发了服刑人员和劳教学员参与教育改造积极性,有效推动了教育转化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不断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重点执法环节实行公开明示,阳光操作,树立了监所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镜头三 援助进乡
时间:2007年6月17日10时许
抚顺县救兵乡马郡村村委会前,人头攒动,礼炮齐鸣,抚顺市司法局、抚顺县委政法委领导揭开了全省首个“法律援助工作示范站”牌匾上的红绸,56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庄严宣誓:“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眼见自己在家门口就将得到法律帮助,在场的村民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背景解读:今年上半年,抚顺市司法局在三县推广了抚顺县救兵乡法律援助进乡村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较好地解决了农村法律服务资源匮乏的问题,共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点519个,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2000余人,构建起县法律援助中心——乡法律援助站——村法律援助工作点三级服务网络,切实将触角延伸到农村最基层,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援助服务。同时,进一步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和法律维权活动。目前,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14件,同比增长75%。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平等享用法律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