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思路
坚持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国和省政法工作会议及中国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紧密结合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的实际,坚持巩固、发展、创新的原则,力求在六个方面实现突破,把我省法学研究工作和法学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和谐辽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辽宁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六个突破
突破一: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法学研究
■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融汇到法学研究的各项工作,贯穿于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各个方面,落实到研究课题确定、成果评价等各个环节,不断推动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
■要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法委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举办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负责人和学术委员培训班,在《辽宁法治研究》和辽宁省法学会网站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舆论引导,占领法治领域意识形态阵地。
■与省直有关部门联合组织首届“辽宁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人物”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在全省法学界、法律界和法律实务部门培养政治坚定、学术精深、治学严谨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形成自己的理论骨干、理论队伍。
突破二:以对策研究为重点繁荣法学研究
■高质量完成“影响辽宁社会稳定矛盾纠纷调查研究”主报告,并实现成果转化。
■以实施“五点一线”战略的法治保障为主题,拟与省委政法委、省法制办共同主办第五届“辽宁法治论坛”。
■与沈阳和抚顺市法学会联办“营造辽宁中部城市群良好社会环境”研讨会。
■贴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实际,确定省级重点课题,
突破三:全面加强法学研究组织体系建设
■抓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
■继续提高已组建的13个学科研究会的法学研究能力,新成立3—5个学科研究会。
■2008年底前,各市法学会要普遍成立学术委员会,整合当地法学资源,组建若干个学科研究会,以推动法学研究工作的有效开展。
■加强对研究会的组织建设、研究水平和工作管理等调查研究与指导,努力形成适应研究会特点的组织协调管理机制。
■对已成立的县级法学会进行调研,推进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
突破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学研究运行机制
■深化合作研究机制。与省人大法制委、省法制办、省政协社法委和省直政法各部门商定2008年合作研究的重点课题,组织法学专家学者联合攻关,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
■规范法学研究课题管理机制。科学配置研究资源,公开、公平评审课题申报和结项,加强课题研究指导,努力推出法学精品。
■完善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机制。通过《法治建议》、《辽宁法治研究》等载体,加强优秀研究成果的推介,促进更多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进入领导决策层,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实践。
■完善法学研究激励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学成果评价标准、评奖办法。通过每两年评选“十大法学优秀成果”、推荐参评全省社科成果奖等活动,促进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突破五:扩大法学交流,强化法制宣传
■积极组织参与区域性法治论坛和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学术研讨活动,主要有:第三届“东北法治论坛”;第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第二十三次十三省市经济法研讨会等。
■严格纪律,严格报批程序,加强境外法学考察交流管理。
■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
■进一步办好《辽宁法治研究》,力争正式刊号、公开出版。
■创建辽宁省法学会网,争取进入省委政法委主办的《平安》局域网,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水平。
■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法学研究宣传的影响。
突破六:完善规范管理,做好会员服务工作
■尽快出台《辽宁省法学会关于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进一步摸清会员底数,免费发放《会员证》,将会员发展情况输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积极发展团体会员单位,加强联系,组织其积极参加法学会的各项活动。
■采取组织学术研讨、学术征文,开展法学交流、法律培训等多种形式,为会员多提供学习研讨机会,吸引广大会员广泛参与法学研究活动。
■努力为会员搞好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坚持每年评选“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