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法制宣传进监室
作者:李辉 本报记者 李强 (2008年3月19日)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大洼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为了更好的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保障刑罚的正确执行,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利用多媒体制作法律宣传光碟,向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法律宣传,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这个法制宣传光碟由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亲自主讲,每周两次对各监室的在押人员进行播放,主要内容是监所检察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对发现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监管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检举的义务,以及对发现的其他被监管人员违法犯罪事实及时揭发、如实申诉、控告的义务等。
同时,驻所检察人员有针对性的找在押人员谈话,受教育的人数达267人次。这种法律宣传形式受到在押人员的欢迎,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其学法、守法意识的提高,有效地稳定了监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