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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庭 陪审员问出酌定情节
      
    作者:本报记者 王律娜 文并摄 (2008年3月24日)

    被告人小刚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这是咋回事?
      一起普通的偷车牌敲诈案,旁听席上坐着近30名“准人民陪审员”。
      ●这事挺关键:
      法官席上的两名人民陪审员的问询,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这就是理由?
      父亲有病,弟弟念大学,老板拖欠工资,就想“偷车牌敲诈点钱”。
      ●涉案金额:
      偷车牌敲诈车主20人,涉案金额3000元。

      一起普通的偷车牌敲诈案,20名失主无一人到场,只有被告人的母亲在一名亲属的陪同下到来。而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法庭的旁听席上,却整齐地坐了近30人。
      旁听者们的身份是“准人民陪审员”,几乎都是第一次旁听庭审,“让他们真正感受一下,为将来的‘实战’打基础”。3月21日,一位法官向记者介绍说。

      案件详情

      23岁的小刚在法警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的5楼法庭时,被眼前的阵势吓了一跳。庭审开始后,他的言语审慎,并且每次回答问题,都在前面加上“报告法官”。他身后右侧的旁听席上,戴着口罩,不停擦着眼泪的母亲,正在急切地望向他。
      小刚说,他是2005年下半年从阜新老家来到沈阳的。先是在一个洗浴中心打工,可是老板一直在拖欠工资。后来,一个网友教他如何偷车牌敲诈车主。碰巧的是,他在所住的旅店里无意中捡到一个身份证。
      这把小刚乐坏了。立即用这个身份证开了一个银行卡。然后又跑到手机市场买了一张手机卡。一切准备就绪,小刚开始行动了。
      小刚说,他只偷外地车牌,“因为补办麻烦,一般车主都会给钱。”选好下手的目标,他就直接用手把车牌掰下来,在附近找个地方一藏,静等着车主的电话。
      被害人闫某的证言显示,2007年10月25日早上,他将一辆北京车牌的轿车停在了沈阳市铁西区某街。第二天,闫某取车时发现前后车牌都没了,在前车窗雨刷器下压着写有“130667*****”的纸条,上面写着“车牌在我这,想要打这个电话”。电话打过去,是一个男子接听,他提出让闫某向一个银行账号上汇款200元。闫某当即答应。当天中午,收到汇款的男子给闫某打来电话:“到离你车不远的铁皮房去找。”果然,找到了车牌。
      公诉人称,闫某没有报案。而在2007年10月11日以后,小刚所勒索的20名车主中,只有一人报案。小刚均采取同一手法作案。2007年10月28日,正在某网吧门前接听被害人电话的小刚,被警方当场抓获。

      精彩庭审

      庭审上,除了旁听席坐着近30名准人民陪审员外,法官席上也有两名人民陪审员——袁媛和田莉。由于小刚认罪态度较好,法庭采取了普通程序简化庭审。在法庭调查中,陪审员袁媛的提问对他的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陪审员:你的家庭情况是怎么样的?
      小刚(低着头):我爸有精神病,我初中就辍学了,弟弟在沈阳念大学。家里特别困难。网友说干这个赚钱,我就干了。
      休庭20分钟后,法庭宣判,小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听到宣判,小刚的母亲不住的念叨:“要不是他爸有这病,家里困难,他现在也是大学生了。

      庭外故事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此案对准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此案中,被告人的犯罪动机来源于他的家庭背景。刚才陪审员的问题,在量刑上是酌定情节。”陪审员田莉也解释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以外,人民陪审员的权力与法官是一样的。此案中,由于小刚在短时间内作案次数多,范围广,应从重处罚。但考虑到他的认罪态度好,有坦白情节,可酌情减轻处罚。在合议庭评议时,陪审员的意见被采纳。
      (感谢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何新协助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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