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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监狱警察整体素质——
    狱警客串“检察官”自查
      
    作者:本报记者 齐芳 (2008年3月24日)

      “思想品德文明、形象仪表文明、语言举止文明、办公场所文明、履行职责文明和文化修养文明”就是锦州监狱倡导的提高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文明。锦州监狱认为,搞好“文明活动”,督促检查是抓落实的最好方法,锦州监狱主要采取四种方法自查。这“四查”一使劲,全监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高,也有力推动了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

      一查:上下互查,杜绝“灯下黑”

      以往学习教育活动,政工部门都是“检察官”,有时候会让人感觉只检查别人、不检查自己,存在一定程度的“灯下黑”的现象,这次锦州监狱抽调3名任职时间比较长的教导员,专门检查政工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变单向“上查下”为双向的“上下互查”,请基层的“刀”来削政工部门的“把”。在促进政工部门搞好活动的同时,也对基层起到了引路和示范作用。

      二查:考评有细则,月底看分数

      监狱研究制定了“文明活动”量化考核细则,每月由活动办公室进行一次量化打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表现好的单位表扬,差的单位批评。“文明活动”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并作为公务员工作岗位调整、评先评优以及职务、级别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抓:汇报会,自检自查

      “文明活动”开展以来,每进行完一项内容,监狱都召开一次由各单位主要或主管政工领导参加的汇报会,逐个单位进行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四查:答题测验,学后就考

      锦州监狱根据“文明活动”的内容,出了6套试题,每学完一项内容,办一次师资培训班,就组织干警全员和参加师资培训的人员进行一次答题测试,测试的成绩作为评定活动质量的重要依据。
      “四查”起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使监狱的“文明活动”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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