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司法:普法宣传登上公交车
作者:本报记者 孟锦阳报道 (2008年3月3日)
本报讯 近日,丹东市1、2、3、6路公交车上最吸引人的就是普法宣传公益广告,这是丹东市司法局为了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拓展“五五”普法覆盖面,为全体公民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而开创的一个新的普法载体。
自“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后,该局为和谐平安丹东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普法宣传要走在前面,普法内容要贴近民心,普法载体要有所创新,普法形式要与时俱进,为此,率先实施的就是抢占公交车这块公民经常光顾的阵地,精心编辑了几十条普法宣传公益广告词登在公交车上,使公民在乘车过程中自觉学法用法,从而做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