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脱管漏管专项行动评先进
作者:姚晓滨 本报记者 王莉 (2008年3月5日)
本报讯 日前,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完成评选工作,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和海城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金锡勤和台安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马洪国获先进个人殊荣。
为保证刑罚执行过程的公正,去年7月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行动期间,鞍山市检察院和海城市检察院深入扎实地开展核查纠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监督纠正了一些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为保证刑罚正确执行,维护社会安定,构建和谐鞍山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