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丈夫已经结婚好几年了,由于感情破裂,今年初,我们协议离婚。但由于双方工作都很忙,一直也没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就在这时,他的父亲突发疾病去世,大家发现了他的父亲生前写的还没来得及宣布的遗嘱,遗嘱上称将存款及房屋都留给我的丈夫,前不久我对这笔财产的一半主张权利,却遭到了丈夫的拒绝。请问,我是否像丈夫所说的那样,没有权利分得这部分遗产?
沈阳市 贾女士
答: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了除外情形;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说,遗嘱中确定归你丈夫的存款及房屋,属于你丈夫一方的财产,你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