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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坟地被毁 咋要赔偿
      
    作者:本报记者 白国军 (2008年4月11日)

      读者求助
      为啥动了我母亲的坟?

      1月28日9时许,家住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北甸子村的周影去村头母亲的坟前看望。结果当她走到近前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母亲原本完整的坟被人从上部将坟头豁开,原先摆放整齐的水果祭品滚落得到处都是,让她大为震惊的是,现场留下了清晰的铲车痕迹。事后,匆匆赶来的周家人看到现场的情景后,痛不欲生,放声大哭。
      悲伤之余带着气愤的心情,周家四姐妹经过一翻打听后得知,原来村里有一项自来水管的工程,结果在施工时,有一辆铲车不慎将母亲的坟破坏了。
      距离坟地不远处,一条已经回填的自来水水沟工程依旧清晰可见。这条沟从远处的村子开始,在横穿过这片坟地后,进到村头的一家工厂。令人不解的是,原本笔直的沟,结果在周影母亲的坟头旁却拐了一个弯,而正是这个弯将坟头破坏。
      “这个工程和村委会有关,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事后,当周家人找到村委会时,村委会负责人承认确有此事,经过几次交涉后,对方表示愿意赔5000元钱私了此事。遭到周家人的拒绝。
      “现在最让我们担心的是,母亲的骨灰是否还在里面,如果连骨灰都没了,那可是让我们遗憾终生的事,那不是钱能弥补的。”二女儿周冰说,正是这个担心才让全家人想起来就忍不住落泪。
      “这条沟是2007年底时动工的,是给村外的一家工厂挖的连接自来水管的沟,结果在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小心将周家姐妹母亲的坟破坏了。”村委会负责人杨大涛承认确有此事,他称,事后他和周家人也有过接触。遇到这样的事情,周家四姐妹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于是向本报记者求助:如果她们起诉,这官司该怎么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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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要求精神赔偿

      “这是一起典型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作为责任方——村委会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作出应有的赔偿。”辽宁大义律师事务所宋省有律师说,此类案件中,双方发生分歧的焦点就是坟地。而按照中国人的习俗,坟地是十分特殊的。
      “如果周家姐妹母亲的骨灰还能找到,没有被破坏,那么作为村委会对坟地恢复原状,并对周家姐妹进行一定的补偿应该可以。但如果骨灰都找不到了,那就不单单是赔偿的问题了。”宋省有说,但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涉及到精神赔偿,村委会必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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