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现场
“从北站到市政府这么近的距离,送一份文件竟然花了半个小时。打了几个车,都被拒载了。”昨日,沈阳的刘先生对记者说。“一共是6辆车,都嫌太近没拉我。最可气的,有俩人还把我撵下了车。”
进车里又被撵了出来
刘先生说,他所在的公司位于市政府旁边的先锋大厦。4月2日上午,他从外地谈生意回来,从沈阳北站下车。
“本来打算坐车回公司的。”刘先生介绍说,正走着,老板的电话过来了。让刘先生把签的合同赶快送到公司,有急用。刘先生不敢怠慢,看见广场靠近马路的一侧停了几辆出租车,就径直走了过去。
刘先生说,他伸手拽开一辆车的车门就钻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市政府。“那个司机本来都发动车了,听我这么一说,却停下了,说去不了。”刘先生也没当回事,心里急着赶紧走,就立即下了车,向另外一辆车走去。
没想到,一说自己去市政府,这个车的司机也变脸了。见刘先生没有下车的意思,又低声说着:“拉你这么近的客,我还在这等着干嘛。”无奈,刘先生只好再次下了车。之后,他又连遭3次拒载。
“碰到拒载是干着急没办法”
没辙了,浑身冒汗的刘先生一看表,这么一折腾,10多分钟过去了。
怕再遭拒载,刘先生特意走到了路口上,伸手拦马路上经过的空车。一会儿,一辆车停了下来,但是,司机一听说是去市政府,摆摆手走了。之后,又一辆车停在了刘先生面前,司机是一位40多岁的老大姐,这次,刘先生终于没被请下车。
到了公司,刘先生把文件交到老板的手里时,老板忍不住责怪了他两句。刘先生赶忙解释。但是这几天,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刘先生总觉得老板看他时的脸色不太好。
刘先生说,当时因为着急,也没记下那几辆拒载他的出租车的车牌号。这件事让他觉得很不舒服,“碰到点着急事再遇上这样的情况,真是干着急没办法啊。”刘先生就想知道,如果再遇到拒载的,应该咋办?
专家说法
本期嘉宾:关炎(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拒载,经常发生在司机交班时间和火车站等特殊场所。显示为空车,但当乘客说要去哪时,司机却摆了摆手说“不拉”。对于这种情况,沈阳交通部门日前还进行过专项整治。那么,出租车司机有选择乘客的权利吗?遇到拒载如何维权?
问题一:如何给拒载定性?
关炎:这是一种违约行为
说到拒载,有的人也许会说。既然车在司机手里,那么人家就有权利选择拉还是不拉。是这样的吗?
关律师表示,司机和乘客是一种要约和承诺的关系,如果司机拒绝拉载乘客,那么就是一种违约行为。要约的特点在于:受要约人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换言之,只要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予以承诺,要约人就必须受承诺的约束,不得否认合同的成立。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人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关律师解释说,只要司机亮起“空车”的灯,就被视为向行人发出一种要约邀请。乘客招手司机停车,即代表向乘客作出一种承诺。司机停车的这个时刻,代表合同成立。这个时候如果发生拒载行为,即视为违约。
问题二:遇到拒载司机该咋办?
关炎:乘客要有维权意识
对于拒载的界定,关律师表示,一切取决于停车这个行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乘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因此,强制订约义务作为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负有这种义务的当事人在权利人要求时不得违反。也就是说,负有强制订约义务的出租车司机不得拒绝乘客提出的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在没有停车之前,即使打出“空车”信号并且有行人拦车,也不算拒载。“但一旦停车了,就没有选择乘客的权利了,否则就算拒载。”
无论是交通部的规定,还是《合同法》条款,实质是对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设定强制缔约义务,把不得拒载的义务法定化。对于拒载行为,乘客有权利要求司机将自己送到指定地点。否则,可以投诉到相关执法部门,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情况,一经查实,执法部门将给予违章司机罚款等处罚。
另外,乘客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这类索赔属于精神赔偿,很难得到实质性的赔偿。”关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