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姥姥今年八十多岁了,基本没有什么收入。2006年底,她在老年公寓里不慎将臀部摔成骨折,2007年8月经鉴定为六级伤残。现在姥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长期护理。请问,她的护理费该从何时起算,具体应给多少呢?
营口市 季先生
答: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从遭受人身损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