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现场
张先生最近刚刚“荣升”为老板,他在沈阳市铁西区兑了一家饭店。可是,这并没有让他高兴起来。心里还越来越没底,问题出在了营业执照上。
张先生不久前从原来的单位辞职了。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后,他决定自己做点买卖。挑来挑去,相中了铁西的一家出兑的饭店。对于这个店面,张先生很是满意,那家老板也显出很有诚意的样子,几经交涉,双方终于定了下来。张先生拿出积蓄兑下了饭店。营业执照也过户了。如今,小店正在重新装修中,不久就要开张了,可是前老板说的一件事让张先生越想越不是滋味,心里不托底。
前老板对张先生说,这个营业执照在他的名下时,有个朋友曾经用这个执照买过车。当时朋友跟他说,这么做是为了享受一种优惠政策。车买下来之后,朋友还回了执照,前老板就不再过问这事了。慢慢的也就淡忘了。
后来,前老板想起来应该找朋友办个过户手续,但是一直没抽出来时间,所以这事就拖到了现在。直到饭店兑给张先生,这辆车还在这个营业执照的下面。张先生说,他现在觉得这里面有些不妥当。第一,这辆车并没有兑给自己,却在自己的营业执照名下。第二,现在这个车并不是原来的老板用,而是他的朋友在用。现在执照的名字转到了自己身上,可以说前老板完全脱责了。张先生目前最担心的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出了什么问题,比如肇事什么的,跟自己有没有关系?自己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
专家说法
本期嘉宾:胡煜(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先生当初在兑这个饭店时可真是有点一时冲动了。人家老板都明确告诉了营业执照下面有一辆别人的车,他怎么不想想就着急兑下饭店了呢。就算是着急,也应该在原老板把这件事情都处理好了以后再议也不迟啊。到底张先生的担心有没有道理?现在,他还有什么补救措施?
问题一:如果车出事,张先生负法律责任吗?
胡煜:肯定要负责任
胡律师说,在法律上,企业、个人都是一样,他们要对自己的财产负有法律意义上的责任。张先生所困扰的这个问题,是一辆本不属于他的车挂在他的营业执照下,法律上就肯定了张先生对这辆车的责任关系。如果这辆车发生了肇事逃逸、拖延交费等情况,那么尽管张先生不是车主,因为车在他的名下,他也负有责任。
首先,张先生犯了一个错误,他应该先要求原来的饭店老板将营业执照下面这辆车的过户手续办完之后,再与之交易。现在,原来的老板在这个关系中已经脱责了。接下来的事情,张先生只能去找这个车主交涉。其次,现在张先生可以说是这辆车法律意义上的车主,一旦将来发生任何问题,他都逃不脱干系。“除非他能举证。证明自己与车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不归其所有和使用。”胡律师补充说,但是,这个举证是很难的,基本上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
问题二:现在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胡煜:可以和车主签订一个协议
针对张先生的困境,胡律师建议说,他可以通过原老板找到那位朋友。尽快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这样是最省心和安全的。如果实在协商不了,或者办过户对方不同意。也可以选择一个折衷的办法,跟对方签署一个协议。在双方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在协议上将此车的所有关系和责任人都写清楚,双方签字。并且,还需要去公证处作公证。
胡律师表示,车辆是一种有风险的财产。它与房子是两回事,买房子都是买方着急过户,而车辆则是卖方着急过户。车辆的风险就在于这,车在谁的名下,风险和责任就是谁的。一旦发生问题,不管是不是车辆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都由他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张先生应该立即着手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签协议。这辆车现在的车主在不需要过户的前提下就能将车转卖,到时候,张先生就更不容易维权了。
胡律师也提醒读者,无论是买车还是卖车,在过户程序上一定要小心慎重,因为这里的连带责任是很巨大的。过户要及时,别轻易替别人作担保买车,不然将来很难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