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调解结案,越来越频繁的成为民事纠纷的结案方式。
在民事案件中,医患纠纷是比较棘手的一类,因为这类案件专业性比较强,且医院、患者之间对立情绪比较大,处理起来有较大难度,难以调解。
成功调解
日前,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历时近七载,诉讼标的达80余万元的医患纠纷案件。
原告于某
因交通意外到丹东某医院治疗。此后几年,在该医院反复治疗创伤处,仍未愈。
重点 最后形成的慢性骨髓炎是由于院方的误诊及未及时治疗造成的。
被告丹东市某医院
曾对原告腿部进行过手术治疗,术后,钢板固定的钢钉穿出皮外,后取出。
答辩意见 院方认为这是创伤手术并发症,并无过失及不当。
历时近七载,诉讼标的达80余万元。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于日前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达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得到了医患双方的肯定。
拉锯战 误诊还是并发症
2001年7月,于某因一次交通意外导致左胫骨开放粉碎性骨折,此后,来到丹东市一所大型综合性医院治疗。经诊断,该院对于某的骨创伤进行了手术治疗。
出院后,治养了近四个月,但于某发现,他的左小腿仍然疼痛难忍。并且,钢板固定的钢钉还穿出皮外了。于某于是又来到医院就诊。医生将其腿部钢钉取出,便让其回家自养,但于某的创伤处却迟迟未愈,自此,也拉开了这起医患纠纷的序幕。
几年来,于某先后三次入住该院治疗,最后被确诊为慢性骨髓炎。患方认为该病的形成是由于院方的误诊及未及时治疗造成的,而院方认为这是创伤手术并发症,院方并无过失及不当。后经司法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于某要求院方赔偿各项损失总计857500元,双方就赔偿数额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最终,医患双方走上了法庭。
调纠纷 圆满画上了句号
由于这起医患纠纷案件历时近七年,双方矛盾极深,且案情复杂,法院的领导将该案交给了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刘向民。
刘法官接案后,仔细查阅卷宗,对司法鉴定书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进行了详尽的研究和分析,充分了解了案情。刘法官认为,这起赔偿纠纷拖沓时间之长,请求赔偿数额之高,足以证明医患双方矛盾之深,于是确定了“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审判思路。
法庭上,双方对事故的主次责任、赔偿金额都有极大的分歧。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刘法官积极的做双方思想工作,一方面不断的给患者方以精神安慰,另一方面劝导院方理解患者并积极赔偿,并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普法课的形式,使医患双方的对立情绪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
看到双方态度有所松动,庭后,刘法官又趁热打铁,多次将双方当事人找来做工作,为患方讲解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及标准,使其认识到其诉求远超过法定的赔偿标准,又找来院方讲明法律责任及后果。最终,双方均作出了让步,达成调解协议,院方一次性给付于某各项损失6.3万元。至此,这起医患纠纷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案后结语
近年来,医患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如果处理不当,必然会引发更大的争议,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此案中,法院运用合理的调解思路、灵活的调解方法,有效化解了医患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得到了医患双方的肯定,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