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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因闹心 刺倒邻居解烦愁
      
    作者:本报记者 王律娜 (2008年4月21日)

      怀疑自己得了不治之症,烦躁不安的她将尖刀对准了邻居。半个小时的行凶过程,1死5伤。
      鉴定显示,她患有焦虑症。在法庭上,她这样描述行凶时的心理:“看见路上有人就想扎。”日前,此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发病时·精神状态
      头晕,心慌,闹心,想自杀

      张丽(化名)家住沈阳市于洪区某村,1999年结婚,后来有了一个小女儿。被害人中,有几个是与张丽近十年的邻居。大家平时经常一起唠嗑、打麻将,没觉得张丽在精神方面有什么异常的表现。
      张丽的母亲说,去年五一前,张丽爸得了肝病,孝顺的张丽一直是忙前忙后。老人治病加上张罗后事的钱,让本来就困难的张丽更加雪上加霜,生活压力骤增。
      去年五一期间,张丽的身体出现了很多异常的反应。头痛,胸闷,神情恍惚,还总吵吵自己闹心得不行了,心烦意乱。为了找到病因,丈夫带着她先后来到沈阳几个大医院看病,花了3万多块钱。可始终没有一个确切的诊断结论。“有说是抑郁症的,还有说是神经衰弱的。”尽管没有什么确切的结论,因为病情发作起来特别严重,最后,张丽还是留在一家医院住院了。
      张丽说,自从自己得了这个病,她就想自杀。并且,她还觉得自己得了不治之症。她的辩护律师说,张丽曾表示,患病后,邻居没有去看她的,而且都比她过得好,这让她很不舒服。

      发病时·精神状态
      闹心得受不了,烦躁

      2007年9月5日,在医院打滴流的张丽突然又闹心得不行了。在病床上翻来覆去烦躁的受不了。她让护士拔掉滴流,从病房里出来了。
      在医院门口的超市,她买了两把水果刀,然后直奔家里。回到家,丈夫生气的质问她:“你不在医院治病,回来干啥?”张丽说回来看看孩子,但是话一说完,就带着那两把水果刀出了家门。张丽说,她本来是觉得心烦,想到刘某家串门,看她家里有人就想走,可刘某追了出来。张丽闭起眼睛,拿起水果刀向刘某刺去。“扎哪都记不住了。”张丽说。这时候,屋里的任某出来了,也被刺中。
      从刘某家出来,这一路上,张丽是见到谁刺谁。“道上有人,我都想扎。”张丽说。最终造成了1死5伤的后果。

      庭审时·精神状态
      烦躁,不安,痛哭

      在进入法庭前,头发扎成一个小髻的张丽不时地叹气,但看上去精神状态还不错。快要走进大门时,一个小女孩的出现让她的情绪骤然变化。“女儿。”喊了一声后她试图推开法警奔过去,但被制止。
      公诉人对张丽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整个庭审下来,张丽表现出了一般被告人所少见的烦躁,在没有法庭的允许下,几次趴在木栏杆上。最后开始频频向旁听席上母亲所坐的位置回头,哭泣起来,并且一直持续到庭审结束。
      鉴定显示,张丽患有焦虑症,但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公诉人称,这意味着她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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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十八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十八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像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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