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系统掀起“大学习、大讨论”热潮——
狠抓工作落实 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李正国 本报记者 孟锦阳 (2008年4月28日)
本报讯 中央政法委发出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的《意见》要求和省委政法委的《实施方案》,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掀起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热潮。
据了解,目前各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成立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通过下发实施意见或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等方式,对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拉开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序幕。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省司法系统牢牢把握学习和讨论两个实实在在的环节。进入3月份以来,由省司法厅机关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利用每周一次的学习日时间,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讨论,机关各支部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写出了学习体会文章,在机关大会上进行交流。同时,省司法厅利用两个培训基地,相继举办县区司法局长培训班两期,警衔晋升培训班两期,律师事务所主任和新执业律师培训班各一期,由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到会动员辅导,聘请专家作理论报告,分别就监狱劳教、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业务工作进行了辅导。来自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各层次人员1100多名同志参加了学习培训,各县区的138名同志参加了学习。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动力,狠抓工作落实,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提供了法律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