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水资源保护立法
作者:于成凯 本报记者 王淇 (2008年4月7日)
本报讯 经过两年多的修改论证,《鞍山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已被列入今年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的项目。
今年鞍山市地方立法计划项目共11件,其中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项目4件,即《鞍山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办法(草案)》、《鞍山市玉佛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鞍山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鞍山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改)。
据了解,目前,《鞍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正在进行修改论证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另外,备受关注的《鞍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列为今年的立法调研论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