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现场
“我的剪发卡才用了一半,发廊就没了,这损失找谁要去?”沈阳市大东区的小张很郁闷。小张说虽然损失的钱不多,但自己现在还没有工作,损失的这些钱相当于自己一个星期的伙食费,他不想就这么算了。
储值消费办卡 享受“VIP”服务
小张介绍,自己是在大东区小北街百盛医院马路对面的“开顺发廊”办的剪发卡。原本剪发一次是10元钱,但如果办卡就是100元剪12次,还没有使用期限,剪到次数就行。而且店员还表示办了卡就相当于“VIP会员”,享受殷勤而周到的服务。小张在店员的“开导”下觉得确实划算,于是在去年的秋冬时节办了卡。“当时也没有给什么卡,他家就是每次剪完发后,在他的一个本子上签一次名,就表示剪了一次,依次累加。”小张当初对没有拿到“会员卡”做凭证心存不满,但想到店家也是小本经营,且手艺还不错,也就没再追究什么。
消费刚一半 发廊不见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半年多来,小张每月在发廊剪一次头发,也没发现任何不好的征兆,直到2008年3月29日下午,小张才发现事情不好了。
下午三点多,小张偶然路过剪发的地点,结果发现发廊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花店和小超市。小张进去一问,超市里的人说他们都已经来这里一周了,发廊的事情他们也不知道。小张心想坏了,这是被人骗了。超市的人还表示,小张并不是第一个来问的人,“这两天有不少人问发廊的事,大多都是小青年。”
小张卡上的钱现在也就用了一半,小张不知道该去哪里投诉,谁能帮帮他。
专家说法
本期嘉宾:张庆锐(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日常生活中,会员卡成了不少商家留住顾客的一种手段,但这种储值消费让消费者无形中承担了商家部分的经营风险,而在商家易主或倒闭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对此,商家有怎样的责任,消费者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问题一:办“会员卡”被骗,该找谁帮忙?
张庆锐:可向工商部门和消协进行投诉
各类会员卡共同的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具有储值功能;经营者通过大量的发行吸收持卡人资金,或者收取工本费。因为消费者存进储值卡的钱,只能进不能出,不像银行卡可以随时提现,储值卡不管你用还是不用,卡里的钱从办卡之时起就注定成了商家的,当消费者认为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工商和消协等部门投诉。
目前,不具备发卡资质、超范围发行会员卡的情况多在服务性行业存在,而监管仍有盲区。对预付费式消费方式必须要以商业信用作为保证,而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信用机制;同时,也没有具体的法规对这种消费方式进行规范。
相关部门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预付费式消费业务开办机构所应承担的义务,严禁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全面建立对预付费式消费业务开办机构的申报、登记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和对失信企业的惩罚、追究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制裁;建立预付费式消费风险基金制度,要求开展此类业务的商家交付风险押金,防止因经营者抽逃资金或破产等原因,使消费者权益受损。
问题二:违法经营商家该受何种惩罚?
张庆锐:若扰乱金融秩序,要担刑事责任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对违法经营者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对于不当得利数额大的,消费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另外,以发行会员卡形式吸收消费者资金进行储值消费,表面上是合法经营的企业,但若发生经营者信用危机造成持卡人群体性受骗、扰乱金融秩序的事件可视为非法集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