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溯到5年前。
从那场非典过后至今,辽宁省12家市级传染病医院便普遍陷入“门前冷落车马稀”的窘境,以至于有些职工颇为无奈地自嘲,“在传染病医院工作,相当于捧着‘金饭碗’却吃不上饱饭!”
记者调查发现,辽宁省传染病医院的生存状况已严重不适应公共卫生的发展需要。
在今年年初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希望将传染病医院纳入到公共卫生体系当中,从体制、机制上创造传染病医院发展的良好环境。
心酸:市级医院=“农村大队医院”
基础设施老化、经费严重不足、外欠严重,几乎成为省内所有市级传染病医院的真实写照。
丹东市传染病医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丹东位于中朝边境,传染病医院承担着救治传染病患者的重大任务,但这几年就诊人数明显减少,直接影响到医院的经济收入和发展。
再以辽西某市的传染病医院为例,2003年以来平均每年减少收入200万元。多数传染病医院的职工工资靠医院自筹资金解决,且医疗收入连年减少,导致职工不能按时领取全额工资,甚至连国家规定的保健费也不能按月足额到位。
基础设备建设相对滞后,设备陈旧,不适应公众卫生救治的需求。有的市级病医院被当地群众称为“农村大队医院”。
建议:纳入公共卫生体系
综合分析,市级传染病医院生存艰难,既有全社会防病治病意识提高,局部地区、部分传染病发病人数减少的因素,又有当前医疗市场竞争激烈,不具备接诊资格的街头诊所以“包治”、“低价”、“免检查费”等优惠吸引、截流了部分患者的原因,更有综合性医院“消化”、“呼吸”等科室以其高医疗水平吸引走了部分传染病患者的原因。
于是,在年初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有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希望将传染病医院纳入到公共卫生体系当中。
代表们认为,只有将传染病医院切实纳入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才能真正在财政上给予支持和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集中财力,重点支援紧急救援机构、传染病医院等公共卫生机构。
另外,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也势在必行。代表们建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财政予以全力支持和保障;对传染病医院应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和保证。对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财政补助的情况,及时进行宏观控制和政策调整,避免财政对医疗机构“一刀切”政策给公共卫生救治工作带来的资金困难。
还有,从政策和待遇上为广大传染病医务人作员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稳定和加强公共卫生救治体系队伍建设。按照目前传染病发病状况和各种减资因素,建议医院的基本建设、大修大购和设备引进等问题根据各地的情况由财政按适当的比例给予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