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综治“好新闻”在葫芦岛复评
作者:本报记者 孟锦阳 通讯员 杨小辉 (2008年5月12日)
5月6日—5月9日,2007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复评工作会议在葫芦岛市召开。中央政法委、综治办的有关领导及全国记协、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社、长安杂志社等中央新闻媒体的31名资深人士参加会议。
复评后将评选出180件全国综治优秀新闻作品,其中报刊类80件,电视类46件,广播类32件,摄影类10件,网络类12件,每个类别将分为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奖。首次设置了网络新闻作品参评项目,包括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和新闻摄影四项具体内容。
据了解,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由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办,每年举行一次,其主要目的是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