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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和平法院少年审判庭回访
    现身说法 请来曾经的他
      
    作者:赵震 本报记者 王律娜 (2008年5月12日)

      本报讯 为了更好的巩固审判效果,预防重新犯罪,5月7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成、少年审判庭全体法官以及区团委、妇联、文明办的领导一起来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该院判刑的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回访、帮教,并给他们带去了大量书籍和体育用品。
      这次到未成年犯管教所,少年法庭请来了经该院审判的已刑满释放的张某,他向服刑人员介绍了自己出狱后的工作和生活情况,鼓励大家要好好改造,早日重获自由。服刑人员也分别汇报了自己的减刑情况。言辞之间表达了对领导及法官们的关心和帮助的感谢之情。
      据了解,该院法官在进行帮教的同时,对一些服刑人员在服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积极与未成年犯管教所的领导进行了沟通。为便于与他们的家长取得联系,制定更为完善的帮教计划。
      随行参加回访的区团委、妇联、文明办的领导,对此次回访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表示通过回访帮教以及释放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形式,能够给未成年的服刑人员留下深刻的印象。并鼓励他们要吸取教训,改过自新,以崭新的面貌重新投入到社会中去。

      现身说法

      我叫张某,27岁,曾因抢劫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于2008年1月29日回归社会。
      服刑时,正巧有一个帆布厂的老板到未成年犯管教所,从管教的口中得知我的处境,便偷偷的塞给我一些钱,我把钱退了回去。这一举动也给这位老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今年1月29日,我出狱后,这个帆布厂老板给我安排了工作,每个月有1200元的工资,还有各种保险,这令我感受到了回归社会后的第一缕阳光。
      我想告诉所有服刑的伙伴们,现在回想起以前走过的路非常后悔。然而我们现在在管教所里,那就要面对现实,我们虽然犯了错,但现在这个社会是公平、公正的,只要我们不轻视自己,积极改造多学技能,一定会被社会再次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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