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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辆摩托车迎面相撞,血迹打破平静清晨。只因囊中羞涩,伤者双双提前出院。病痛烦恼之外,索赔之路同样坎坷。峰回路转,一份证明带来希望,也带来了更多的烦恼——
    车祸之后谁“埋单”?
      
    作者:本报记者 刘彬 (2008年5月16日)

      遭遇车祸,那就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逃过生死劫难后,车祸中的伤者遇到的麻烦却往往不能就此终结。我们今天故事中的主人公,虽然侥幸从死神的魔爪中逃脱了,却在索赔的路上演绎出了一系列人间情仇。

      鬼门关前走一遭
     
      正值壮年的吴有福身强力壮,在县城的一个建筑工地打工。这天早上7点多,吴有福骑着摩托车去上班。出门没多久,突然和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在了一起。出事之后,同村人赶紧到吴有福家报信,吴有福的妻子秦小桃一听连忙扔下手中的农活赶到车祸现场。
      到现场一看,秦小桃的脑袋一下子就大了,刚才还有说有笑的丈夫已经昏迷不醒。和吴有福相撞的男子名叫陶之遥,说来也巧,陶之遥的父亲当时正好路过车祸现场,他已经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迅速赶到后,将两名伤者一起拉到了医院。经过检查,吴有福伤势非常严重,就连当时为吴有福做手术的医生都认为这个病人活下来的希望不大。幸运的是,经过治疗,吴有福终于逃出了鬼门关。和他一起住院的陶之遥伤势也不轻,好在没有生命危险。由于家里经济状况不佳,半个月后,虽然病情还没有完全稳定,吴有福就出院了。而因为同样原因,陶之遥早在一周前已出院回家了。
      命保住了,但烦恼似乎才刚刚开始。为救吴有福花掉的三四万元的医疗费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吴家向亲朋好友借来救急的,这让吴有福家不堪重负。于是,吴有福的妻子秦小桃开始琢磨,这大白天没风没雨的,两辆摩托车为什么撞在了一起?这次车祸,到底谁该负责任?
      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交警大队有权威的说法。在交警大队下达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写明了陶之遥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不按规定会车,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大,确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有福驾驶车辆不按规定会车,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小,确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为索赔偿开证明
     
      一转眼三个月过去了,按照医生嘱托,吴有福应该进行颅骨缺损修补手术。手术之后,又经过了两周左右的恢复,吴有福又提前出院回家了。然而,由于脑部受到过严重外伤,虽然手术很成功,吴有福却患上了癫痫症。频繁的发病不但让吴有福无法继续工作,妻子也为了看护他而不能出去干活,再加上欠下的外债,家中的经济情况无疑更是雪上加霜。
      于是,吴有福想到了无证驾驶的陶之遥。他认为,无证驾驶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陶家给拿赔偿是应该的。但陶家却觉得,谁都不愿发生车祸,两个人因急着赶路相撞,伤得都不轻,就没有谁的责任轻重之分。于是,吴有福一纸诉状把陶之遥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依法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计4万多元。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吴有福首先要证明自己在单位的收入情况。吴有福说,自己出事前在一家建筑安装公司的工地上当电工,每月有1000多块钱的收入。出事的当天,施工队长小王还到医院看望过他。然而,当秦小桃去找小王开证明时,却被对方拒绝了。于是,秦小桃又给公司经理袁祥打了电话。袁祥家和秦小桃的娘家同在一个村,有乡里乡亲这份情面,秦小桃很快拿到了经理袁祥给出的两份证明,一份是证明吴有福在公司月工资是1600元;另一份是证明吴有福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已经停发工资。

      无证司机没踪影
     
      拿着这两份公司经理给开的证明,吴有福自认为已经准备好了打官司的事情。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位律师对吴有福要打的这个官司,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律师表示,他看到材料后,发现自己的当事人其实应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然而这就需要公安局的法医鉴定材料。于是,律师动员吴有福去做鉴定。
      律师说,如果吴有福被鉴定为重伤,那么陶之遥就要负刑事责任,他的赔偿问题就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解决,这样,比直接进行民事诉讼可以省不少费用和周折。吴有福接受了律师的建议。果然,按照律师所说的程序,交警为吴有福出具了《伤残检验鉴定委托书》。三天以后,公安局作出了伤情鉴定:吴有福为重伤。
      吴有福本以为,这下子自己索赔的问题就可以轻松解决了,然而,一件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警方对陶之遥刑事立案后,按照司法程序,办案民警决定对陶之遥刑事拘留。但是,此时陶之遥却不见踪影了。

      再找公司要赔偿
      
      吴有福本来满心盼着早日有个说法,自己好拿到赔偿款继续治病,可眼下他似乎只有继续等待。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律师又给吴有福出了个主意。
      律师表示,这个案子符合工伤条件。因为吴有福发生车祸是在上班途中,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单位补偿解决赔偿问题。应该负责任的肇事者跑了,但自己工作的单位还在。这样,吴有福似乎又看到了一丝希望。于是,他让妻子赶紧到劳动局去咨询。令秦小桃惊喜的是,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听了她的简单介绍后,认为如果证据确凿,可以认定为工伤,应该得到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职工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其中一条就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按照这一规定,吴有福要想认定工伤,必须先证明自己是开发区建筑安装公司的工人,然后证明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吴有福很快整理好相关材料送到了劳动局,这些材料里面就包括公司经理先前给他开具的两份证明。
      于是,劳动局受理后根据程序,给用人单位发了举证通知书。在一个月内,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职工不是工伤,那么职工的申请就会生效,就要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吴有福的鉴定结果,如果申请生效,单位要拿出一笔不小的赔偿款。
      然而,事情还是不顺利。劳动局经过调查,发现建筑安装公司并没有参加保险。而给吴有福开出证明的袁祥经理则对吴有福的索赔感到气愤。袁祥说,自己当时问过施工队长出事的过程,队长告诉他,吴有福只是个临时工,他的工作也只到出事前几天就应该结束了,所以安装公司没有义务承担这个责任。
      袁祥还说,自己当初给吴有福开出那两份证明其实内容并不属实,只是为了帮助他向肇事者索赔。没想到吴有福的家人现在反而拿着它来找自己的麻烦,这在袁经理的眼中,有点恩将仇报的味道。然而,事情在吴有福的妻子秦小桃的眼中却是另外一种样子。
      秦小桃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建筑安装公司曾经让两名律师到她家中进行过协商,说只要吴有福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公司就可以给他一些钱治病。但秦小桃没有同意,还是选择了自己放心的政府部门来解决问题。
      果然,不久之后,劳动部门就依法作出结论:吴有福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伤,应认定为工伤。随后,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医务专家对吴有福的伤残情况进行了鉴定,确定为伤残四级,无护理依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然而,建筑安装公司对工伤认定结论和伤残情况鉴定结果都表示不服,随后提出了行政复议。
      这家建筑安装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现有工人800多名,目前都没有参加工伤医疗保险。按照相关规定,该市建筑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缴纳的费率为10%。以这个公司为例,工人的工资在800-1200元,每月需要缴纳8-10元钱,一年一百元钱左右,这个费用不多,也不该由职工缴纳,应该企业缴纳。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要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每人每年仅仅一百元钱左右的付出,就可以让工人们都系上一道事故发生后救命治病的保险绳。而没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出事,企业就要为相关的赔偿付出巨额的代价。可是,就是这么简单的一笔账,很多企业却都至今算不明白。这不能不让人发出一声叹息。
      事故是每个人都不愿意见到的,工人的劳动给企业带来了效益,由于建筑工人流动性相对较大,建筑公司参加工伤保险确实有一定的难度。有关部门也应当出台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更加有效地督促用工单位加入工伤保险,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上期答案:

      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按照事实婚姻来对待,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也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除非他们在离婚之前先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对待。同居期间如果有财产的话,法院可以按照一般共同的原则来分割,如果说任何一方有出资证明,证明他们同居期间的某项财产是属于自己个人财产的话,那么法院也可以支持他的这样的请求。另外,如果郑佳丽和阿坤他们涉及到孩子抚养的纠纷,那么将由法院来判决,这个孩子归谁抚养,而且法院判决这个问题的时候,要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要考虑妇女和儿童的利益。
      由于对婚姻采取了不慎重的态度,郑佳丽只能为自己曾经的冲动付出代价。
      上期断案能手 孙文东(沈阳) 奖励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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