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游渐渐成为人们喜爱的一种出游方式,登山、探险,更是年轻人出游最热衷的项目。但是,这种出行安全吗?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出游先签“生死状”
在百度网站上,只要打上“驴友”、“自助游”等字样,就能蹦出几十个相关论坛和网站,QQ群更是数不胜数,况且很多QQ群中都已经是爆满状态。在一个名为“沈阳—驴行天下”的论坛里,记者看到一位网名为“挑战者”的网友在该论坛中发起到广东韶关大峡谷的探险游,其中特别要求参与者签订一份协议,协议称:“活动组织者、同行人员不对此行的质量、安全负任何责任。在旅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事故,都由‘驴友’自己负责,与组织者毫不相干。”现在,不少“驴友”在网上发帖组织自助游,而这些帖子一般都附有一份“生死状”。
为什么要签订这样一份“生死状”呢?记者费尽周折与“挑战者”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签订这样一份协议,是为了提醒队员提高安全意识,将可能出现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免责声明难免责
临行前,签订一份“生死状”就能免去组织者的责任吗?一旦在旅行中发生危险,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在采访中,许多人对目前自助游的盲目无序和监管无章现状深表担忧。一些旅游界人士认为,目前网友自助游过于随意,特别是组织者缺乏野外生存常识,缺乏对气象、地形、地貌的了解,缺乏野外防范、规避危险和救助知识。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文波告诉记者,户外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表面上看所有参与人均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属自发参与活动,虽然彼此之间并无任何合同关系来规范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且经常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来规定相互间无须对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承担责任,即所谓“免责条款”。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此类合同约定的关于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董律师表示,即使签订了“生死状”,同行的队友也有责任和义务在危难时互相帮助。如果队友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外发生意外,那同行的人可以免去责任;但如果队友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遇难而没有施以援手,同行的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监管出现空白
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对旅行社组织自助游都作了规定,旅行社组织游客出游,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对旅行社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界定。但目前“驴友”自发组织的自助游属于无监管状态,暂时未能纳入旅游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范畴。对于这种民间自发组织的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国家也没有相应的法规对参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作出界定。也就是说,一旦发生意外就有可能产生各种纠纷。在目前网上自发旅游处于无监管状态的情况下,最重要的还是“驴友”自身应该具有安全意识。
法律小处方
预案+保险
现实中,自助游“驴友”对黑导、黑社、黑店往往“防不胜防”,而挨宰后的自助游游客却索赔“无门”。此外,喜爱自助游的“驴友”们往往不愿走常规旅游景点,喜欢去一些普通游客不常到、较冷僻的线路,但这些景点的安全措施没有跟上,致使不安全隐患系数增大。所以,“驴友”出游前应咨询专业人士,对出行线路和可能遇到的危险进行全面了解,最好做个应急预案。
据悉,户外徒步探险的保险险种,目前已经启动,这是由太平洋保险与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登山及户外运动专项保险”。该项保险范围广——涵盖了健身登山、拓展运动、露营、穿越、漂流、人工场地攀岩等低风险户外运动。在保险责任的设计上,增加了对“救援费用补偿”、“冻伤”、“高山脑水肿”、“高山肺水肿”等方面的保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