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21-0039
邮发代号7-99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出版
  • 新闻
  • 法治新闻
  • 文章查询


  •   
  • 人民法院公告查询
  • 调 查
  • 您最喜爱的新闻版块栏目?
  •      察看投票结果
      我省“奥运安保知识大普及”正式启动
    流动红旗 在百家单位传递
      时间:5月15日至21日 目的: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奥运顺利举行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总要求: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法制观念
    作者:本报记者 白国军/文 赵敬东/摄 (2008年5月16日)

    消防战士在向市民进行宣传

      本报讯 随着一家商场经理从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广善手中接过流动红旗,这家商场成为了沈阳首家悬挂消防宣传流动红旗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5月15日,省消防总队在沈阳中街隆重举行了“迎奥运”明星消防志愿者特别行动暨“奥运安保知识大普及”消防宣传周启动仪式。
      “5月15日至21日,全省上下采取简洁、有效、快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集中兵力,共同行动,广泛开展‘奥运安保知识大普及’消防宣传周活动。”据省消防总队张高潮总队长介绍,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省消防总队将集中开展明星消防志愿者特别行动、开设“奥运到我家,天天消防课”及全省统一开放消防队站等“五大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奥运安保消防宣传的热潮,争取做到“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法制观念”。
      据介绍,宣传周期间,全省消防将集中设立“消防安全应急宣传站”,广大消防官兵将深入城市社区、农村大集、建筑工地、大型商场、超市、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奥运赛场附近开展巡回宣传活动,全省将设立近80个“消防安全应急宣传站”,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展出消防宣传图板,举办消防咨询活动。
      此外,流动红旗也将在沈阳市百家社会单位之间展开传递,流动红旗每天传递一次,所到单位要组织开展一天消防宣传活动。

     辽宁法制报版权所有 Email:webmaster@lnfzb.com 辽ICP备05014795号
     本站所有内容严禁盗用,如发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