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召开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
构建和谐辽宁
作者:本报记者 孟锦阳 (2008年5月21日)
日前,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在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召开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来自省内各高等院校、公检法司部门、律师界等各个领域的研究会常务理事近20人参加了会议。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学军,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关飞,辽宁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张彪出席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法学会五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及2008年工作要点,同时对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第十七届学术研讨会、第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第五届“辽宁法治论坛”的征集论文工作作了部署,研究了2008年工作设想。
与会代表针对研究会今年的工作设想、年会的研讨议题等纷纷提出了各自的想法和建议。张彪在讲话中,对犯罪学研究会自上年度成立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四个方面对研究会的工作进行了指导:一是要充分认识研究会在省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中的地位、作用;二是研究会工作既要紧密结合辽宁实际、又要突出重点;三是研究会应加强纵向、横向联合,形成合力;四是在研究方法上提倡合作研究。
韩学军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研究会应以构建和谐辽宁为主题,加强热点问题研究;以扩大信息交流为手段,加强研究会的对内对外的联合,拓展研究会平台;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他表示,学院将给予犯罪学研究会大力支持,希望研究会多出成果,争创辽宁省法学会的先进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