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
青少年普法到身边
作者:本报记者 孟锦阳 (2008年5月21日)
今年6月份至8月份,我省各级法学会会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制副校长以及我省高校法律专业学生将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到全省大、中、小学校和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力争做到对全省中小学的普法活动全覆盖。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法学会获悉的。
这次“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是经省法学会、团省委研究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省法学会负责人谈及此项活动的意义时对记者说:“这个青少年系列普法活动是深化法学研究和实践领域的重要形式,是服务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效载体。全面启动和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自身法律素质,充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推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挥各级法学会和共青团组织的积极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据悉,此次普法系列活动的学习主要围绕“五法一公约”即《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另据省法学会相关人员介绍,青少年学法活动要通过学校教育、社区校外教育以及团队活动等有效途径,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学习法律活动,创造和设计适合青少年学习的形式和载体,把青少年学法活动和万名志愿者大型普法活动结合起来,要确保中小学生学法活动的全覆盖和良好的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