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用行动表示”
——全省法院系统为四川灾区捐款献爱心纪实
作者:张之库 本报记者 任晓霞 (2008年5月28日)
“爱就一个字,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如今,《爱就一个字》这首歌正在全省三级法院广大干警心中唱响,一份份爱心送给四川灾区人民。
省高院向四川省高院发去慰问信,并在广大干警中迅速掀起捐款献爱心的热潮,省高院院长王振华率先带头捐款,全院干警和职工两次自发捐款。
各级法院领导干部首先点燃爱的火种:大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尔坦和刘京因病住院,分别委托家人到法院捐款;营口中院组织干警第二次捐款时,院长杜林奎同志首先将月工资投放到捐款箱里,在短短的10分钟内,全院干警进行了无记名捐款;大连海事法院院长王永奎也将月工资全部捐出……
连日来,全省法院干警和职工捐款踊跃。四川籍的省高院民四庭书记员彭娜,这次地震,老家没有受灾,她在网上为受灾地区捐款;省高院合同工人李家宁捐款时动情地说:“我虽然归物业公司管理,但我是一名党员,我也要出一份力。本溪中院80多岁的离休干部刘恩国正在住院,5月14日下午,在陪护人员搀扶下,来到院里捐款。
省高院党组将这次捐款献爱心焕发的巨大热情,及时转换为做好工作的动力。以“大学习、大讨论”为契机,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清理积案、纠正错案”专项活动,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5月14日,省高院原副院长刘广明捐款后,赋诗一首表达深情——
突起天灾袭汶川,地崩山裂覆家园;
母号儿哭亲人死,民难国殇罕世间。
中枢号令传千里,军警天降解倒悬;
救死扶伤天地惊,汶川有难八方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