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21-0039
邮发代号7-99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出版
  • 平安辽宁
  • 检察
  • 文章查询


  •   
  • 人民法院公告查询
  • 调 查
  • 您最喜爱的平安辽宁版块栏目?
  •      察看投票结果
    特殊的“较量”
      
    作者:李冰 本报记者 王莉 文并摄 (2008年5月7日)

    辩论赛现场

      4月29日,一场检察官与大学生之间的“较量”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检察院和辽宁科技大学之间上演。这是两家为迎接“五四”青年节的到来特意举办的一场辩论赛。这场主题为“精研法律,钻研业务”的特殊辩论赛不仅实现了立山区检察院大学生实习基地与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干警培训基地的对接,也让检察官和大学生同时锻炼了脑力和“嘴功”。

      唇枪舌剑辩案例

      在辩论赛现场,立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和职务侵权检察科的4名检察官与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的4名大学生就“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这一论题进行了辩论。从一个虚拟案例入手,检察官和大学生们把简单的案例分析上升到了更高角度。从具体案件到司法实践,从法律规范到法律理念,一场唇枪舌剑的辩论在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和理论知识深厚的大学生之间展开。赛场上的激烈气氛和辩手们的精彩言语常引起观众的共鸣和掌声。
      第二场比赛中,立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预防科和调研室的4名干警组成的综合队和大学生们对“机遇是否是成功的关键”这个论题引经据典,展开了更为激烈的辩论。
      这场辩论赛有很专业的评委团,由立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和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等3名法学人士组成。赛场上,还有2名副教授对辩手的表现进行点评。现场亮分定胜负,评选出了2支“最佳团队奖”、2名“最佳辩手”和2名“优秀辩手”。

      检校对接显“双赢”

      立山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这次辩论赛具有“双赢”的效果。检察官和大学生之间的脑力和法律知识碰撞不仅为大学生提供了实践的平台,还为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提供了契机,同时实现了立山区检察院大学生实习基地与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干警培训基地的对接。
      这次辩论赛也全方位拉开了立山区检察院岗位练兵活动的序幕,在全院范围内真正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促进了“大学习、大讨论”的深入开展。

     辽宁法制报版权所有 Email:webmaster@lnfzb.com 辽ICP备05014795号
     本站所有内容严禁盗用,如发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