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第十一次全省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先进群体表彰大会在沈阳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峰在会上动情地说:“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要从见义勇为人员的实际需要出发,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送到每一个见义勇为家庭、每一个见义勇为人员心中。”
见义勇为步入法制轨道
目前,全省见义勇为工作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继2006年12月《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完毕并颁布实施后,去年,我省又全面开展了对《辽宁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同时,我省建立了省级见义勇为基金。全省各市、县也都设立了见义勇为资金专户。截止去年底,全省共拨付见义勇为专项资金近4000万元,确保了优抚表彰活动的正常进行。
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在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时,李峰指出,要继续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见义勇为对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树立和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李峰进一步提出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为事业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送到每一个见义勇为家庭、每一个见义勇为人员心中。”
法律武器保障合法权益
李峰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完善见义勇为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好法律武器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医疗绿色通道的作用,全力以赴做好受伤见义勇为人员的救治、康复工作。要积极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法律援助和保护,对胆敢行凶报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好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