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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姐”的打工路
      改革开放至今,市场经济的大潮将打工一词推向时髦。雇佣者不敢小觑打工者的身份,打工者也不会觉得自己的身份低而有羞涩感。但任何事物的普遍中都有特殊,本文中的胖姐虽然也从山沟里走出来要去打工,却偏离了正道儿,以至于要面对法律付出沉重的代价。个中缘由,听我慢慢道来。
    作者:本期主讲 杨苏杭 (2008年5月9日)

      第一回 “胖姐”其人

      胖姐叫李翠玲,现年28岁,是吉林省榆树市福安乡的一位农民。2008年2月,因犯强迫、引诱、介绍妇女卖淫罪被警方抓捕。
      在看守所见到李翠玲时,她的外表似乎与想象中的职业形象有一定的差距。中等身材,体形稍胖,模样没有什么过人之处。
      也许是长期的室内生活,也许大墙内多了几分惊吓,她的脸面苍白得很,眼神中满是慌乱与警觉。最显眼的还是左手腕部刺着的一个“爱”字,蓝黑色的印记与白皙的肤色反差鲜明,使人难以想象,作为一个年轻女人,多年来她将怎样在众人面前伸出这只手,但这也无疑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她单一的情感和草率的性格。
      “能谈谈手上这个字吗?”当听到这句发问时,她不自觉的用右手捂住了那个“爱”字,随后落泪了。
      李翠玲的家在偏僻的山沟里,上学路途的遥远加上家境的贫寒,使她只读了小学一年半的书,便呆在了家里。老姨家住在美丽的冰城哈尔滨,不上学的她有充裕的时间随母亲到那里去窜门,每年都去一两次,每次都住上十天半个月的。
      一处是偏僻的山沟,一处是繁华的城市,鲜明的生活反差留在她成长的印记中。她当然喜欢那座城市,更羡慕城里人的生活。
      随着年龄一年年加大,在耳濡目染城里青年男女自由恋爱中,她有了青春期心里的萌动,而且是浪漫的、大胆的,令人难以理解的。
      16岁那年,她向母亲提出要与村里大她8岁的李刚处对象,当即被母亲一顿臭骂。因为李刚不仅年龄大李翠玲8岁,又是村里公认的“二流子”,整天游手好闲,不务农活儿,时常出去外面不知干些啥,邻近村屯儿有多少待嫁的姑娘,可谁也没想过要嫁给他。但李翠玲却有自己的理由:李刚能说会道,活的潇洒,一辈子守在山里能有什么出息?但不管自己怎么说,父母就是不答应,她拗不过母亲,只能把这份心事暂时埋在了心里。
      19岁那年夏季的一天,李翠玲的姑姑去世了,父亲和母亲去帮着料理后事,告诉她需要几天才能回来。巧的是当天傍晚,天空乌云密布,雷鸣电闪,她一个人真的有些害怕,也就有了似乎是顺理成章去李刚家的理由。就是在那天夜晚,她终于挣脱了母亲的束缚,向李刚敞开心扉的同时,把女儿身献给了他。也是在那一天,为了表示自己的赤诚与爱心,她当着李刚的面刺下了那个“爱”字。
      这件事情李翠玲没有对母亲说,不想一段时间后自己却出现了妊娠反应,不得不跟母亲说明情况后,受了一顿责骂,但终归是家丑不可外扬。母亲托人在外乡给她找了户人家,并草草的结了婚。

      第二回 自作自受

      丈夫是个憨厚的青年,家里家外的任劳任怨,对李翠玲也是百依百顺。
      “可我当时就是看不惯他,现在更觉得很对不起他。”说完这句话时,李翠玲长嘘了一口气,茫然地望了一会儿头顶上的天棚,眼睛有些潮湿。
      结婚8个月时,李翠玲生下了一个男孩。丈夫美滋滋的,粗心的他当然不知道那并非是自己的孩子。
      “如果没有这个孩子,或许我们生活会是另一个样子。但留下了这个孩子,是对是错,我也说不清。”
      孩子是可爱的,与李刚那一夜的爱抚更在李翠玲的心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影子。她常常是逗着孩子便想起了李刚,看一眼手腕上的刺字,更会有一种感情的躁动,也就难怪她看不惯丈夫了。
      婚后的第二年春节,李翠玲在回娘家时与李刚相遇,两人先是默默无语,随后李翠玲落了泪,也说不清是出于什么心理,她说:“我对得起你,留下了你的孩子。”李刚当时听愣了,待反应过来时,他抱紧了李翠玲——自那以后,两个人一直保持着不正常的关系。
      终于有一天,丈夫听说并发现了李翠玲与李刚的事儿。这个憨厚人被激怒了,找来了介绍人和李翠玲的父母,把听说和看到的事情摆了个清清楚楚,说得众人哑口无言。末了,李翠玲只能拿着一纸离婚书,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
      父母也给了她一句生冷得不容置疑的话:想与李刚成家是妄想!绝不能给人们留下是他把我闺女玩了的话把儿。
      “父母之命是难违的,否则,山里人的唾沫能把你淹死。”这句话,表述了李翠玲对父母态度的不满,也流露了她对与李刚没有确立婚姻关系的深深遗憾。

      第三回 打工歧路

      “要活出个样子来,要让人们说我是对的!”这是李翠玲在经历了初恋的痛苦和婚变的迷茫后,自己暗暗下定的决心。反正现在与李刚也不能成家,她索性把孩子甩给母亲,登上了南去的列车。
      辗转了几座城市,李翠玲才知道,像自己这样没有文化的农村妇女去城市打工的路是不好走的。几番折腾后,她到了锦州凌海,下车的当时有拉客的神牛师傅问她去哪儿,她说:“哪儿有用人的地方就去哪儿。”就这样,她坐着神牛到了一家酒店,不久便当起了坐台小姐,常接触她的人们称她为“胖姐”。
      思乡时她流过多少泪,想孩子时嘴上曾起满了大泡。但为了钱,为了用钱改变自己,李翠玲硬是两年没有回家。她给李刚写过一封信,让他等着自己。
      两年后回家时,她塞给李刚5000元钱,并告诉他说:“用这个钱开个小卖店,挣些钱活出个样子来,等我的父母和屯儿里人们改变对你的印象时,我们再成家。”
      又是两年过去,李翠玲意识和感到凭自己的年龄和长相,吃青春饭实在不容易了,便想到了做老鸨。
      2007年底,李翠玲回了老家,闲着没事时,就去李刚开的卖店打发时间。那天她正在卖店跟李刚闲聊,推门进来两个村里的姑娘张娟和刘丽娜(均为化名),看到这两个没出过山沟的姑娘,李翠玲暗下里打起了主意。她非常热情的跟两个姑娘聊了起来,当然免不了的要讲外面的世界怎么精彩,末了说:“像你俩这样,不如到外面去做点儿什么,出了这儿穷山沟,钱好赚着呢。”“好好想一想,如果想嫌钱,过几天跟我走。”
      “胖姐”的话很打动两个姑娘,因为他们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能挣几个钱当然高兴。商量一番后,她们找到“胖姐”,问出去能做些什么,“擦车就可以,每月能有三五百元的收入”,听到这,两个姑娘答应了。
      2008年1月9日,坐了一夜的火车,胖姐带着两个姑娘到了锦州,但并没有去洗车场,而是到了一家叫咪咪的茶社,说是让她们俩在那儿当服务员。两个姑娘因为没出过门,只能听她的。但做了两天服务员,觉得不是那回事。来的客人常对她们动手动脚,老板还说不许得罪客人。
      第三天晚上,“胖姐”对她俩说:“现在赚钱不容易,你们俩不如当小姐,钱来的快,又远离家乡,没人会笑话你们的。”两个姑娘听了表示坚决反对,胖姐说:“反正已经出来了,赚不到钱,你们连家都回不去。你俩可要想好喽,我要是帮忙,初次接男人,可多挣些钱。不然被人强暴了,挣不到钱,也是那么回事。”当她俩提出要回家,胖姐露着凶相说:“美的你们,来的车费还是我掏的,你俩还没还呢,现在怎么回去?”
      又过了一天,胖姐将两个姑娘介绍给了一个40多岁的男人。那人先给她俩吃了两片药,感觉飘忽忽的,特别兴奋,后来先后被那个男人奸污了。
      后来,两个女孩找机会逃回家后,用泪水写就了一篇控告信:
      我们是吉林省榆树市福安乡的两个女青年,分别叫张娟,18岁;刘丽娜,16岁(化名)。现上书控告胖姐把我们引诱到辽宁省锦州市,强迫我们卖淫的事实。
      2008年1月初,我俩到本村的老李家卖店儿买东西时,胖姐也在,让我俩跟她打工去,我俩答应了。
      1月9日,胖姐把我俩带到了一家叫咪咪的茶社,说是让我俩在那儿当服务员。但做了两天服务员,觉得不是那回事。来的客人常对我们动手动脚,老板还不许我们得罪他们。
      后来,她先后把我俩介绍给了一个40多岁的男人。事先给我们吃两片药,感觉飘忽忽的,特别兴奋,我们俩也就先后被那个男人奸污了。
      据那个男人在我俩不情愿的时候讲,他一共给了胖姐5800元。而胖姐在跟我们算账时,又是出车费,又是出台费的说了一大串,最后我俩只各得了1600元。1月22日,我俩偷着乘火车返回了家。
      胖姐骗了我俩,毁了我们的青春,请求法律还我们以清白,惩罚胖姐!
      更可悲的是,刚进看守所时,李翠玲尚不知晓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直到听了“号儿里人”的解释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所感悟。她请求看守所人员帮自己写了一封寄给李刚的信。

      李刚:
      我可能犯法了,这里憋得我发疯,你给我找个律师来。孩子你可以找我母亲谈,把他接过去,一定要让他读书。
      字里行间,流露着一个失去自由的人对平淡生活的渴望。
      抚案追思,李翠玲的歧路人生中有三点坐标令人关注,就是无知、情欲、金钱。无知使她不能正确处理情欲;情欲的放纵使她游戏人生,自尝苦果;金钱诱使她忘记了廉耻,触犯法律。

      正是:茫茫人海打工路
      真假美丑在其中
      劝君为人细思量
      莫学胖姐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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