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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的唐平自己在郊区弄了个门市房卖些锁头、水龙头等小五金商品。后来,门市房有些漏雨,于是他找来了工人李明帮忙修房顶。双方讲好价钱开工了,而开工时李明却突然带来一个帮手吴三。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吴三不慎摔骨折。关于吴三的医药费李明说该雇主唐平出,唐平则表示,人是李明带来的,自己事先不知道,出了事情跟自己无关。那么谁该为吴三的医药费埋单?
    “大工”干活找帮手 出事雇主担责
      
    作者:本报记者 齐芳 (2008年5月9日)

      做五金生意的唐老板是个喜好安静过日子的人,靠着家里的能力买了个平房卖些小零件,生意不温不火,他也没什么雄心大志,“赚的钱只要够吃饭、穿衣就成”。虽然收入很有限,但是对唐老板来说,他很知足:“人生一世不就图个悠闲嘛。”唐老板觉得自己什么事情都能看得开,但到了去年夏天,唐老板的悠闲心态被打破了,平静的生活也乱了,而事情的起因只是一件小事——修房子。

      “悠闲老板”与“精明泥瓦匠”

      夏天是多雨的季节,唐平有些坐不住了,这天天下雨,出门的人少了,生意也不太好做,看着店里的客人从稀少变成空无一人,唐平没法平静下来,他在店铺里走来走去,一边诅咒着坏天气,一边无可奈何。
      正发脾气的时候,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这个年轻人就是李明。李明是个泥瓦匠,当时正为附近一住宅小区干活,他人很聪明,头脑灵活,出来打工多年也见了些世面,他不再是当初那个见人就紧张,不敢说话的农村青年了。他知道要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就要多赚钱,多接活儿,但是钞票不是从天上掉到自己头上的,李明这次来到唐平的店里是趁干活空档给自己“找生意”,用个时髦的词就是“自我推销”。
      “大哥,这是我名片,你家要是修房子、通水管什么的可以找我,你也可以去我以前干活的地方看我的手艺,我还会线路改造,你不满意我就不收钱。”
      唐平此时没心思搭理李明,草草地收下了名片就打算打发李明走。李明很聪明,看到唐平如此对待自己并没生气,而是试着跟唐平聊天。几句话下来,知道了唐平是因连着几天下雨没开张时,李明眼睛一转,笑着说:“我当大哥有什么烦心事,原来因为这个,实话跟你说,我正为周围一住宅小区做装修呢,我看你这五金件还成,我帮你联系联系。”
      唐平听到这话觉得这个年轻人在说大话,也没往心里去,但没想到,一笔买卖还真在李明的努力下成了。

      “大工”再雇小帮工

      李明说帮着联系买卖的事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唐平仍没见着李明带着客户进门,本以为没什么希望。但是又一个星期后,李明带着人来了。
      李明帮着唐平说了不少“质优价廉”之类的好话,几番谈下来,这名顾客还真买了不少货。好运开始关照唐平了,几天后这名顾客又带着他的朋友来到唐平的店里买货。唐平很高兴,觉得李明这个年轻人不错,可交。唐平事后给了李明100元的好处费,唐平还许诺,“咱们彼此关照,如果以后我这有什么活儿,或者我朋友有什么活儿,我肯定第一个找你。”此事过后,两人的关系近了不少。
      似乎要应验唐平的许诺,很快,唐平就需要李明的手艺了。唐平所买的门市房年头不短了,连日的雨水、房屋老化,再加上房顶当初的防水层做得也很马虎,唐平的门市房漏水了。看着被水冲得留下一条条水渍的屋子,唐平觉得这房子不修不成了,但唐平也不想花太多钱,于是就找来李明,表示就把房顶重新做个防水层再拿水泥抹一遍就成。
      虽然嫌唐平“抠门”,但李明还是接下了这个活儿,开口要了500元的手工费,唐平同意了。李明心里则另有打算,李明算计着,从这500元里拿出100元找个小工帮着干,一上午就能完事,下午还可以去干别的活儿,多赚些。但这个想法李明没跟唐平说,他料想唐平不会反对。

      小帮工摔断腿

      2007年10月21日,唐平的房子开始整修了,一大早,李明就带来了一个叫吴三的小帮工,吴三刚20岁,是李明的同乡,学的也是瓦工,因为是新手,所以听说有钱赚还能练手,就很高兴地跟李明出来了。
      唐平看到多了一个人挺惊讶,但是随后李明表示,吴三只是帮工,工钱就是说好了的那些,不会多管唐平要钱。唐平想,多一个人不用加钱还能快点干,自己不吃亏,于是也没说什么,默认了。
      吴三和李明登着梯子上了房顶干活,吴三干活时很积极,跑前跑后地帮忙。临近中午,唐平买了午饭,让两人下来吃点东西后再接着干。当吴三下来时,不幸发生了,吴三脚下一滑,从高高的房顶上直接摔了下来,吴三痛叫一声后就昏了过去。
      看着地上不醒人事的吴三,唐平和李明都吓坏了,两人手忙脚乱地将吴三送去了附近的医院,经医院诊断,吴三全身多处受伤,腿骨骨折,需要马上手术,李明马上通知了吴三的家人,唐平垫付了1000元的医疗费。

      雇主、“大工”互推责任

      吴三的家人来了,面对大笔的医疗费,吴三的家人负担不起,他们觉得这钱应该唐平出,因为吴三是在为唐平工作期间受伤的,唐平只拿1000元是不够的。唐平觉得吴三家人就是“无理取闹”。这1000元本来算是垫付的,“我又没找你家孩子来干活,他自己跑来的,结果受伤了,你们不还钱不算,还要我继续出钱帮你家孩子治病?没道理!”
      吴三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中,吴三的家人找唐平要钱要了许多次,唐平也生气了,就是不出钱,还对吴三家人宣称:“这事是李明联系的,你们找他去,如果你们要再闹事,我就报警。”
      此时李明也躲得不见人影,吴三的家人愤怒了,决定打官司。2008年3月,吴三家人把李明和唐平都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明和唐平赔偿医疗费4000元、误工费3000元、护理费570元等共计8000余元。
      在法庭上,唐平明确表示,自己没有雇请吴三修缮房屋。修理房顶的工作是由李明承揽的,是李明找来的吴三,属于承揽关系,因此自己不存在承担赔偿责任。
      李明则表示,吴三和自己都是帮唐平干活的,唐平见到吴三时并没有表示不让其工作,应视为同意雇佣吴三,属雇佣关系,因此这笔医疗费用该唐平拿。

      法院判老板付医疗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唐平因自家门市房漏雨打电话给李明,要其来检修,李明即答应,并谈好半天完工,工钱500元。作为帮工的吴三和李明整修房子时不慎从房顶摔下,经医院诊断,吴三左胫骨骨折,左上颌窦积血,牙齿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一个月,并由父母护理,出院时医嘱“加强营养,休息半年”。同时,医院建议吴三的牙齿手术费用约1600元,且正在治疗,后吴三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法院认为,被告唐平雇请李明对门市房顶进行检修,当施工当天,李明向被告讲明了要吴三帮忙时,被告唐平接受了李明与吴三检修屋面、进行施工的事实。因此,吴三与唐平间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即原告系雇员、被告唐平系雇主。原告在从事雇佣的工作中受伤,被告唐平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诉请的医疗费、营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可予支持。被告唐平辩称没有雇佣原告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唐平除去为原告垫付的医药费1000元外,赔偿原告吴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8000余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警示:

      所谓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雇佣人的指示、监督下,为雇佣人从事雇佣活动,由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劳动关系。所谓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另外,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吴三属于受唐平雇佣进行修理房顶,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付出劳务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且是在雇主指示、监督下为雇主的利益提供劳务。假如是承揽关系,那么定作人唐平议定工作任务和报酬后,吴三和李明应是独立完成工作的,并不在定作人的直接监督之下,他们对所承揽的工作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这些法律特征在本案中并不存在。因此,吴三与唐平符合雇佣关系成立的条件,依法应当确认为雇佣关系。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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