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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传递爱心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平台,在经历了最初的轰轰烈烈之后,急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
    爱心超市:一枚需要擦亮的慈善硬币
      
    作者:本报记者 刘彬 (2008年6月16日)

      “扶贫超市”、“经常性捐助站”依旧闪亮的铜牌下,是一扇破败不堪的木门。“‘爱心超市?’早就黄了!”住在附近的一位居民摇摇头对记者说。
      5月15日,一位沈阳市民向记者反映,自己想向家门前的“爱心超市”捐献一些家中闲置的东西,没想到“爱心超市”的牌子虽然看上去还很新,但里面却早已人去楼空。“爱心超市”的创办,是帮贫扶困、救急解难、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善举。但目前,由于缺乏系统的政策扶持和管理,我省不少“爱心超市”都面临着这样那样的困境,有的甚至已经名存实亡。其中症结何在?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爱心被关在门外

      沈阳市民赵女士最近搬了家。新家附近有个社区开设的“爱心超市”,旁边还有一块声明常年接受社会各界捐献的牌子,正好搬家时她从箱子里整理出一些自己不常穿但还完好如新的衣物和被褥,虽然可以卖给走街串巷的收购人员,但当赵女士看到“爱心超市”的招牌后,决定将多余的衣物和家居用品捐献出去,“这样更有意义”。没想到,当她扛着整理出的东西去敲“爱心超市”的门时,却吃了个闭门羹。
      一位住在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这家“爱心超市”成立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据说里面原来有不少生活用品和捐来的衣服。但由于它的位置隐藏在居民楼群中,楼院门口没有明显的标识,即使是这个院仅有的四五个单元的居民平时不注意也不知道这个地方,所以前来捐助的人一直很少。此外,分散居住在周围居民区需要帮助的人更是很难知道这个地方,导致仅有的一些捐助物品长期捐不出去。渐渐地,“爱心超市”也就成了品种单一的旧衣服、旧被褥仓库。据这位居民回忆,有一天突然从“爱心超市”所在的门洞中搬出了一大堆二手日用物品,锅碗瓢盆和衣服被褥堆了大半个院子,然后就来车拉走了,如果是给扔了或卖掉,而不是送到需要的人手中,肯定辜负了当初捐献者的一片心意。说到这里,这位居民不住地摇头:“‘爱心超市’的设立本来是件好事,没想到现在这样不了了之,实在令人遗憾。”
      记者随后采访了这个社区的工作人员。对于这个话题,对方显然不愿多说:“现在这样的东西没有人要,没有需求我们也就没必要再搞这样的项目。”然而记者看到,在社区办公室,虽然已经是下午,但在办理低保手续的办公桌前,却仍围着不少居民。

      能救人的“爱心超市”

      难道“爱心超市”真的没有需求的“市场”?日前,记者在绥中县绥中镇内东社区采访时见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社区办公室旁一间100平方米的房间内,被粉刷成粉红色的墙边,是一排排放满“货物”的货架。10公斤的袋装大米、2.5升装的食用油、八成新的衣服、崭新的被褥……社区居民张桂琴正在挑选自己需要的换季衣服。
      “‘爱心超市’把我救了!”张桂琴拉着记者几次重复这样的话。63岁的张桂琴在老伴去世后独自租房生活,每个月100元的生活费中,有90元需要用来缴纳房租。现在她每月生活中需要的米、面、油还有身上穿的衣服,一些对心脏病的急救药物都来自“爱心超市”。“第一次来领东西的时候,我特别激动,”没有“爱心超市”的日子,我几乎不敢想象。
      内东社区有“三多”,一是老年人、高龄人多;二是下岗失业人员多;三是住平房、生活条件差的人多。针对现实情况,在镇政府将社区命名为“爱心社区”后,社区内成立了“爱心超市”。
      通过积极沟通协调,县民政局负责提供粮食,社区自筹衣物,每年在全县城内7个社区范围内搞一次号召大家捐钱捐物的募捐活动。一年时间,“爱心超市”就发放大米4000斤,高粱米1000斤,白面2000斤,色拉油200斤,衣物4700多件,学生用品书、本及书包1000多件……很好理解,由于捐赠来自全县,内东社区的“爱心超市”的辐射范围也面向全县。
      一位社区居民的表妹下岗后独自带着一级残疾的女儿生活,虽然她住在其他社区,但从亲戚口中得知消息后,从2007年7月开始,她们同样在“爱心超市”得到了常年的救助。“爱心超市”为母女俩提供了所需的绝大部分粮食,还给她们搬去了一张居民捐助的桌子。“如果其他社区的居民前来求助,如何确定他们的身份?”“可以让所属地的社区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证明。”目前,内东社区的“爱心超市”受助者已经遍布全县城内的7个社区。
      虽然没有更多地进行宣传,但来社区办事的居民都会看到开着门、堆着东西的“爱心超市”,依靠口耳相传,内东社区的“爱心超市”一直办得红红火火。

      用大米“治”离婚

      当记者问到“爱心超市”的作用时,内东社区的工作人员笑称,这个超市还能“治”离婚。一次,一对中年夫妻打架闹离婚。原因很简单,也很无奈:丈夫失业后一段时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家里吃饭的问题越来越严峻。“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米下锅的妻子忍不住埋怨丈夫,两人吵着吵着就都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
      “后来,到社区拿了一袋大米,好了。”工作人员回忆,不久,男主人又找到了新工作,家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可以说,“爱心超市”的一袋大米改变了一个家庭的命运。
      很好理解,低保边缘家庭对突发疾病等生活中的意外“经济抵抗力”很差。“个别人家中确实困难,但不符合办理低保条件,遇到困难,来拿袋米面,小投入就解决大问题。”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念念不忘的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家庭和谐了,社会就平安了。”他们都觉得,得益于这个“爱心超市”的存在,社区化解矛盾的工作开展起来更加顺手。

      一个“非普遍型”样本

      然而,内东社区的“爱心超市”却似乎是个“非普遍型”的样本。
      在社区书记王祺娜手中,记者看到了一个记录得密密麻麻的“账本”,上面开列着“爱心超市”物品发放的种类、数量、时间以及387户受助人姓名、地址以及“保障金额”,即他们家庭的月收入情况。其中,不少受助人都来自党员帮扶困难户,其中有重残、孤寡等情况。
      “对领取的频率有限制吗?”记者感到好奇。“没有。”社区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穷人不贪心,他们真正需要的时候才会来领。”即使有这种高度的自觉,以及社会各界和民政部门的配合,管理“爱心超市”的工作量仍是惊人的。捐助物品种类上百,数量动辄千计,对食品的小心保存避免变质、对衣物的定期晾晒以免发霉、对捐助物品来源的进一步“开发”……随着物品的快速流通,管理人员的压力不容忽视,这份额外劳动的薪酬却是“零”。而这并不是最低的报酬,张桂琴告诉记者,社区书记经常自掏腰包给困难居民购买改善生活的蔬菜和一些急需的药品。此外,整个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也多次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赞赏。
      因为很难在所有社区批量复制,这是记者将内东社区“爱心超市”视为“非普遍型”样本的根本原因。号称“千条线穿一根针”的社区作为最基层的政府组织机构,本身就已经承载着繁多的日常工作。在本职工作之外,要求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都具备强烈的责任心、爱心,在业余时间奉献出大量的精力甚至财力无异于苛责。更何况,“爱心超市”的管理本来并不在他们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

      “五花八门”的苦恼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目前“爱心超市”性质的机构名称五花八门,有叫“爱心超市”的,有叫“扶贫超市”的,有叫“慈善超市”的,主管单位各不相同,制定规章制度也是各自“摸着石头过河”。因此,即使是成功的典型,也各有各的经验和苦恼。资料显示,“爱心超市”在我国大规模出现是在2004年,而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爱心超市”近5000个。2007年9月,民政部组织了一个调研小组,走访了北京、上海、湖北、四川、辽宁五省(市)的“慈善超市”。然而,在当月的调查结束后,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给调研小组的指示是继续调研。新的调研集中在三个方面:有关“慈善超市”的所有文献资料以及大事记、对具体案例的调查,以及全国对于“慈善超市”的宏观数字资料汇总。
      关于这次调研,王振耀表示“为什么要调查,就是要检查这毛病出在哪儿?”接下来王振耀希望能够找出一些优秀的典型,加以推广。王振耀透露,关于“爱心超市”,接下来的工作是要建立标准。
      目前,由于贫困家庭面临的生存困境,给社会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而“爱心超市”的创办,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好方法之一。“爱心超市”作为一个发放实物而非资金的平台,能有力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需求,也能为更多的爱心人士提供捐助的透明渠道,这个一举多赢的帮困方式,不应走入如此困境。记者在采访中听到这样一种声音:有关部门应对“爱心超市”进行统一的政策扶持,设置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的领取发放制度,疏通捐献渠道,并且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
      本着这一思路实践,相信“爱心超市”能继续为需要它的百姓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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