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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回头浪子铺好新生大道
      
    作者:张冠军 (2008年6月18日)

      4月的一天上午,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来了两名三四十岁的青壮男子,非常气愤地说:“我们俩都是红升村农民,村里却只不分给我们承包田,你们若不管,我们就没有生活出路了!”听了这话,红升乡司法所长兼任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宋德有连忙问个究竟。

      走出高墙面临困境

      原来,这2人都是红升乡红升村农民,分别是于2005年5月和2007年5月刑满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2人刑满释放回到家乡后,没有承包田,寄居在父母家,衣食等生活费用都得靠父母。刚回来时,他们觉得自己曾经犯过错,抬不起头,不好意思向村里讨要承包田,可时间一长,总是吃闲饭的情况让两人越来越坐不住了。于是,他们在今年春天找到红升村村委会主任,要求村里分给他们应得的那份承包田。但村里表示,现在没有机动地,需要到2009年进行小调整时才能有土地分给他们。

      三方调解皆大欢喜

      宋站长听了情况介绍后,决定亲自承办,立即给予援助调解。于是,他首先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取得了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随后又带领乡民政助理(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员)找到村干部,对他们进行了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达成了三方调解协议:2008年乡民政办出资300元交给红升村民委员会,红升村民委员会再出资300元,共计600元,分别给2人各购买300元的大米,作为2人2008年的口粮,并按月发放到2人的手中;2009年在调整土地时,村委会必须按照村民应得承包份额给予2人承包地。三方签字之后,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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