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一次机会 送女儿高考
作者:曹雪莲 本报记者 王大海 (2008年6月18日)
“女儿,答题要镇静,就当是平时小测验,涂卡不要涂串行……”6月9日上午,目送着女儿慢慢消失在进入考场的人流里,站在本溪市某高考考场大门口的于某情不自禁流下了眼泪。
对于某来说,能陪女儿高考并非一件易事。因为早在5月18日,他就已经因涉嫌受贿,被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了强制措施。
5月20日,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晶收到了一封于某妻子寄来的信。于某妻子在信中说,他们的女儿在本溪市重点高中读高三,学习成绩很好,还有十多天就要参加高考了。女儿这几天没有见到父亲,一直在担心。为了不影响女儿学习,于某的妻子只能骗她,说于某去四川灾区当志愿者了。但是女儿始终不信,整天不是以泪洗面,就是呆坐着,学习和情绪都受到了严重影响,甚至还想放弃高考。于某的妻子在信中恳求,能不能对于某取保候审,让他陪女儿走过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
于某妻子的信让卢晶检察长陷入深思,她知道对于一个孩子来说,高考是十二年寒窗苦读后的重要一搏,是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虽然于某涉嫌犯罪,但是孩子是无辜的。考虑到于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对于某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让他陪着女儿安心备考。
得知这些,于某流下了眼泪。他对检察官说:“感谢你们让我有机会在女儿人生最重要的关头陪着她。我一定好好交待自己的问题,一定认罪,争取早日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