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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经验表明,凡是举办奥运的国家,当年的银行卡犯罪比例会成倍增加
    卡骗
      
    作者:首席记者 杨清林 (2008年6月20日)

      “IC、IP、IQ卡,统统告诉我密码……”
      范伟狠呆呆的说。
      这句电影《天下无贼》中劫匪乙的经典台词在一段时间内颇为流行。电影中,尽管由笑星范伟扮演的劫匪乙显得极为弱智,但从另一个侧面却不难看出,你的生活进入了时尚时代,一些不法之徒的犯罪手段也跟着高科技起来。银行信用卡、网络消费、高档汽车都让犯罪分子两眼冒光,而因为人们的防范意识较差,也让这些犯罪分子屡屡得手。 
      如果连劫匪都在打劫时问你的密码,那你实在得看好了自己的IQ密码,别轻易透露出去!

      背景
      国际盛会 国际犯罪

      根据历届奥运会的数据分析,奥运期间银行卡欺诈风险存在明显增长的可能。一些境内外的犯罪团伙可能采取测录银行卡信息制作伪卡等手段,骗取持卡人钱财,或者进行消费购物等,转嫁欺诈风险。
      形势不容乐观,我国公安、银行部门已经开始组织防范。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知》(银发[2008]109号),决定自2008年4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重点针对奥运会举办城市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发卡银行要加强对银行卡申领人的资格审核,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及银行卡业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对ATM的安全维护工作。收单银行要加强对特约商户和POS机的管理,认真审核特约商户资质,建立健全对POS机具的管理和日常监控机制。
      奥运期间,国际信用卡犯罪集团会利用大批游客进入国内的机会窃取持卡人的账户信息,然后在国外进行疯狂盗刷。
      沈阳,北京奥运会分赛场。我们,准备好了吗?

      1915年,美国。
      一天,商人麦克纳马拉在纽约的一家饭店用餐,就餐后发现自己的钱包忘记带在身边,深感尴尬,不得不打电话叫妻子带现金来饭店结账。事后,麦克纳马拉产生了创建信用卡公司的想法。1950年春,麦克纳马拉与好友合作,在纽约创立了“大莱俱乐部”,即大莱信用卡公司的前身。大莱俱乐部为会员们提供了一种能够证明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片,会员凭卡片可以记账消费。195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首先发行了银行信用卡。此后,许多银行加入了发卡银行的行列。到了上世纪60年代,银行信用卡很快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并得到迅速发展。
      在今天,持卡消费已经相当普遍,如果哪位的钱夹里没有银行卡,肯定被视为“老土”。
      随着银行卡业务“井喷”式的扩张,截至2007年底,我国银行卡已达14.7亿张,银行卡犯罪也大幅激增,“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
      记者获悉,从事涉外银行卡犯罪的犯罪分子大多以马来西亚、香港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人为主。这些人大多是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据介绍,这些人的犯罪手段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直接使用伪造的银行卡购买大宗物品。二是使用境外银行卡在境内刷卡套现。三是在境内非法设立加工、制造假国际信用卡地下窝点。
      此外,不法商户、非法中介通过刷卡套现成为银行卡犯罪的又一股“暗流”。
      银行卡作为现代社会金融结算的先进工具,在我国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以安全、方便、快捷的特点日益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但它同时所具有的高风险性也困扰着发卡银行。由于受目前法律制度不健全、部分银行卡所特有的透支功能、发卡机构自身风险防范制度的不完善、金融电子化程度不高等因素影响,克隆银行卡、信用卡恶意透支、伪造银行卡、冒用银行卡、使用作废银行卡等犯罪行为屡屡发生,给发卡银行造成巨大损失。
      6月17日,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我省银行卡犯罪的状况、特点。据新闻发言人介绍,随着银行卡的日益普及,其监管、银行卡犯罪防范方面的滞后性缺陷也逐渐暴露,利用银行卡诈骗的案件不断增多。

      就目前情况看,我省银行卡犯罪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特点:
      (一)案件数量呈增多趋势,部分案件涉案金额较大,涉及地区广,社会危害增大,其中,信用卡诈骗犯罪居多。
      (二)犯罪手段多样,手法不断翻新,犯罪智能化、高科技化趋势明显。
      (三)部分商户、非法中介与犯罪分子勾结,为银行卡犯罪行为推波助澜。
      (四)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境外犯罪嫌疑人在境内实施银行卡犯罪活动不断增多。

      故事一
      密码不密

      今年5月26日下午2时,沈小姐到某银行支行取钱,猛然发现卡里的5万多元存款只剩下20多元。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因为沈小姐说自己并没有提过这些钱。她立即上网查询银行卡账户,发现那5万多元被人于5月19日分多次以刷卡、取款和转账三种方式取走。
      银行卡一直在身边未丢失过,卡里的钱却“人间蒸发”,这是怎么回事?
      “沈小姐的借记卡虽然没有离开自己,但很可能在某个她不知道的时候,卡的资料被人窃取,同时窃取了密码。随后卡被复制,凭密码提走了存款。”某银行电子银行部负责人表示。
      该类案件通常是国内外信用卡犯罪集团互相勾结,以返佣的形式买通酒楼、卡拉OK、桑拿、酒店等娱乐场所的收银员,驱使他们在客人用信用卡结账时,利用手中的测录器盗取持卡人信息,然后在境内制作伪卡,在境外的高档场所疯狂盗刷。
      作案手段很多,这些犯罪分子根本就不需拿到持卡人的卡或存折就能犯案。
      业内人士指出,很多人觉得借记卡有密码,信用卡没有密码,信用卡更不安全,实际上未必。因为尽管借记卡密码很多时候可以带来保障,但借记卡是凭密码支取,密码一旦丢失,卡再被复制,就等于资金大门钥匙被人拿走,失窃随时可能发生。
      目前,奥运会的倒计时针正逐渐指向那个激动人心的时刻。但是,那些觊觎你银行卡里的钱的“卡骗”们也暗潮涌动,他们披着各种“羊皮”,妄图刷走你卡里的血汗钱。

      防范对策

      根据近期人民银行和公安厅发布的信息通报,随着奥运临近,银行卡犯罪有增多迹象,手段也花样翻新,除了熟知的在柜员机上动手脚吞卡、偷窥密码、安装读卡器,制造柜员机故障贴假通知,假扮电话银行工作人员骗取卡号、密码等外,还出现一些新手法。
      有的用了测录机,只有手机大小,只要将卡在上面一过,它就会将磁条内的信息读取并储存,再通过其他手段如偷窥、与不法商户勾结等窃取密码后,就可以克隆银行卡盗取钱财了。
      用户一定要多加小心,防范侧录机等形状可疑的东西。

      故事二
      注册行骗一条龙

      2007年4月以来,一伙犯罪嫌疑人假冒“王某”等十余人的身份信息,虚构“辽宁×××研究所”等单位名称,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等8家商业银行申领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
      公安部门立即介入,初步查明这个犯罪团伙骗取各家商业银行信用卡120余张,分别在沈阳、大连、北京、济南等地提取现金。此外还在商场及娱乐场所进行刷卡消费,挥霍无度,涉案金额高达50余万元人民币。
      这个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每次作案前,团伙主要成员都精心策划,直到认为没有漏洞才实施犯罪。
      他们事先租用房屋,安装固定电话,在114查号台进行虚假单位注册。一切都准备好了,骗局正式启动。有人负责到各商业银行领取、冒用他人身份,填写办卡申请表;有人负责接听办卡银行的身份核实电话,欺骗银行方面的调查核实。
      办卡成功后,他们便利用信用卡透支支付、分期付款等功能,进行额度翻倍,待该信用卡被提现或透支使用失去相应功能后,再使用上述手段重新骗领银行卡。从而给银行造成严重损失。

      防范对策

      发卡机构在办理信用卡过程中,应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把发卡关。
      一是认真审核申领人的资料,以确保申领人身份的真实性。
      二是对申领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准确评估。
      三是对申领人的真实身份产生怀疑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对此类申领人的真实身份及违法经历进行核实,这样既对银行资金安全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同时又有可能为公安机关提供了预谋犯罪的线索,有利于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打早打小。

      故事三
      莫名其妙的账单

      “尊敬的银联用户,你于6月3日在某某商场支付9800元,这笔款即将从你银行卡中扣除,如有疑问,请打电话咨询银联客户服务中心。”
      6月4日,杜某接到这条手机短信,当时很奇怪,自己并未在某某商场消费过,哪来的这笔账单?于是就拨打发来短信的号码进行查询。查询中,对方告诉杜某,系统反映杜某在A地某某商场消费过,不会出错。
      杜某一再强调自己没有消费,对方告诉杜某有可能被骗了,叫他到公安局报案。因发案地在A地,杜某只能在A地公安机关报案,很不方便,对方告诉杜某一个报案号码。杜按号码打过去,一个自称是A地公安机关民警的人接了电话,听了杜某的情况说明之后,告诉杜某这是一个重大的经济诈骗案,他们接到很多类似杜某这样的被害人报案,A地公安机关正在调查。
      然后那位民警详细询问了杜某的姓名、出生年月、相貌特征及银联卡的种类后,叫杜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到银行的ATM取款机上对自己的银行卡进行确认查询,以便公安机关进行定位,确认犯罪分子。
      杜某带着自己的资料来到银行后,立即打那个报案电话号码联系,那个民警叫杜某持机等待1分钟,待系统连上网后按对方的要求查询。1分钟后,民警叫杜某在ATM取款机上插上卡,之后输入密码进行余额查询,杜某按要求操作后,告诉对方,自己卡上还有2601元的余额,那位民警就叫杜退卡等待追踪情况。大约10分钟后,那位民警来电话了,告诉杜某上次定位失败,因为卡上只有2000余元,而犯罪分子克隆的卡设定的金额为3万元,叫杜某必须要存入大于3万元的金额,警方才能继续进行定位追踪。
      于是杜某又在卡上存入5万元。存入钱后又打电话给那位民警,对方又叫杜某按上次的规程操作了一遍,然后叫杜某等待消息。等了一会没有回音,杜某感觉奇怪,重新对自己账户进行查询,发现账上的钱只剩3577元了。杜某发觉情况不妙,急忙向公安机关求助。
      整个过程,杜某都没有告诉对方自己在哪个营业点及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公安机关发现,杜某卡上的余额2601元就是在杜某第一次进行操作的同时被人在外地取走的,续存的5万元也是在外省被人分两批转走46423元。

      防范对策

      对此类犯罪的预防要做到四点:
      一是不轻信 政府、公安机关、银行、公共事业等单位不会通过电话向持卡人索要银行卡信息、密码,更不会要求持卡人通过ATM机转账。
      二是不回应 对可疑录音电话不作回应,确有需要可直接致电相关单位询问。
      三是不泄露 持卡人要高度注意身份资料、账户信息和银行卡密码的保密。
      四是牢记银行5位客服电话 在收到银行消费提示短信时,应先核实电话号码的真实性。

      故事四
      网上的陷阱

      这是《沈阳日报》的一篇报道。
      晓佳与孙某是初中同学,关系一直不错。晓佳说:“3月份的一天,孙某说要办张某银行VIP卡,需存50万元现金做资信证明。以前,他也让我帮他办过两三张,没出什么事。我也没钱,就跟朋友借了50万元。这笔钱存进银行,拿到存款单后,很快就能取出来,我就还给朋友。但是,存钱那天,公司开会我没法脱身。我不放心,没把钱直接交给孙某;孙某也没去,是委派朋友阿玲去存钱的。钱就是存阿玲卡里。于是,我让一个信得过的朋友阿强跟着,全程办理。我叮嘱阿强存完钱打出存单后,就把钱取出来。”
      晓佳以为这样安排万无一失,可让她想不到的是:阿强与阿玲在一家银行存完钱,立即开车到另外一家银行取钱时,却发现刚进账的50万元钱“飞”了!
      阿玲用卡追踪查询,发现这笔钱已经转到另两张卡上了:一张在广州开户的卡,进了40万元;一张在沈阳开户的卡,进了10万元。而转款之事,就发生在存完钱后阿玲接的一个电话之后。
      “办完存款手续后,孙某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办完没。我就告诉他,办完了。”从时间上看,阿玲接了这个电话后,钱就在一分钟内被人转走了。毫无疑问,这个电话绝非巧合。而且,孙某还是惟一一个有机会作案的知情人。
      没错,转走钱的就是孙某。他知道钱存进卡后,就在自己家的电脑上,进行网上银行操作,将50万元秘密转存到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上。
      孙某到底是通过什么手段转走钱的呢?
      孙某事先用阿玲的卡(存钱的那张卡)办理了网上银行业务,然后他再通过网上转账把钱转走。直到孙某被抓,晓佳才明白孙某是早有预谋。据阿玲说,大约在事发十多天前,孙某找到她说,要用阿玲的银行卡办网上银行业务。阿玲也没多想,就同意了。然后,他俩就到银行去办理这项业务。孙某还要走了阿玲的银行卡和转账密码。过了三四天,孙某把卡还给了阿玲。
      然而,卡虽还回去,但孙某却留下了账号、密码和“确认钥匙”。这也意味着:阿玲能在银行交易,孙某也能同时网上交易。阿玲虽对孙某所作所为毫不知情,但被动地充当了孙某的诈骗帮手。

      防范对策

      熟人的事,也马虎不得,清楚网上交易整个程序的人不多,骗子很容易做手脚。记住,不熟悉的东西不做,否则连自己是怎么被骗的都不知道。

      上网上银行注意事项

      关于网上银行,还有诸多注意事项。时下,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升温,以销售产品为主的网站上几乎都可以见到各类银行电子支付的链接,人们在购物时多数采用网上支付,网上银行亦成为上网一族的新宠。但是,我国目前的网络环境依然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目前中国已经有20多家银行提供网络银行服务,用户超过3500万。但网络银行盗窃案件的频频发生,给蓬勃发展的网上支付行业蒙上了一层阴影。利用互联网实施银行卡犯罪的主要手段有三种:其一,犯罪分子通常利用网上银行系统的漏洞获取客户个人信息,通过转账手段盗提客户资金;其二,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设立假的金融机构、网站来骗取客户的银行卡号、密码,俗称“网络钓鱼”;其三,还有些人利用黑客软件、网络病毒盗取客户银行的卡号、密码,制作假卡在ATM机上盗取资金。
      鉴于此,有关专家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网络登记信息切勿真实填写。不少人在网站登记时会填写真实信息,包括姓名、生日等个人标识。但多数网站的注册信息数据库通常会掌握在少数系统管理员手中,有的管理员离职后会带走用户数据库,当用户的网络密码与银行密码一致时,对方可以直接在网上窃取用户钱财。
      二是当心“冒充站点”信息。“冒充站点”也是网上银行使用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犯罪分子首先向客户发送一个“本网站正在进行促销活动”等内容的虚假邮件,然后诱骗客户访问虚假站点。客户在不了解情况时就会向虚假站点发送有关资料或密码。客户发送完毕后,如果显示出一个“服务马上就要停止”的页面,或者把客户访问重新引导到正规站点上,客户当时是很难觉察的。网上支付卡号与密码泄露后,犯罪分子就有了进行非法资金转移的可能和条件。

      故事五
      高智商骗子

      我省一家房产公司银行卡上的121万元巨款不翼而飞,原来,钱是被两名高智商骗子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向银行申请换卡,换走了真卡后被取走的。目前,两名嫌疑人已相继落网。
      接到报案后,通过调阅银行录像,调查资金走向,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系先行仿造公司银行卡申领人余某的身份证件和银联卡,然后以该银联卡磨损无法使用为由,在某商业银行营业所换取了真卡。犯罪嫌疑人分别取走现金21万元,并将卡上90万元存款划转到一个名叫金晓兰的人的银联卡上。
      获取这些案件线索后,公安部门随即调整部署,围绕金晓兰银联卡的资金走向全力展开破案攻坚,最终追查出两名犯罪嫌疑人于2008年1月12日在某百货公司用金晓兰的银联卡刷卡购买83万元黄金的重要线索。通过询问当班营业员,锁定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林某。今年5月15日,民警通过布控发现犯罪嫌疑人林某的行踪后,成功将其抓获。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林某在大量证据面前如实交代了由陶某仿造证件划转资金刷卡消费的犯罪事实。随后,该案另一名主犯陶某落网。

      防范对策

      银行卡的保密工作需要多方防范,任何一方都马虎不得。

      骗术指点

      第一类:现场犯罪

      现场犯罪虽然手段比较老套,但成功率却丝毫不低。幸运的是,这种犯罪的可防范性较高。
      招术1:取款机前作案。犯罪分子结伙作案,分工负责,专门瞄准他人在ATM机插卡取款时,一人扔些小钱在地上,趁取款人捡钱分散注意力时,另一人乘机修改密码并调包换卡,得手后就换地方疯狂取款。
      犯罪分子在自动取款机旁显眼位置贴上虚构的告示,并在信用卡入口处贴上双面胶,粘住取款人的信用卡,或将普通塑胶纸或塑胶套塞进柜员机插卡口,制造吞卡假相。然后一人假装好心上前询问,热心告知取款人拨打告示电话,另一人在电话中假扮银行职员,诱骗出密码。待取款人离开后,就用工具取出信用卡,盗取他人存款。
      还有些犯罪分子通过偷看密码,利用取款人扔掉的信用卡打印单,制造假卡取现金等。
      招术2:偷盗或冒用信用卡。如同事间利用新办理信用卡之际,盗取信用卡和密码函,进行冒用透支。这种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熟人间不加防范,往往是先将银行邮寄的新信用卡和密码函私自窃走,利用事先知晓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激活或网上激活,最后冒用当事人的身份进行刷卡消费、透支,或是干脆通过熟知当事人生日、电话等资料,猜出持卡人的卡密码,用偷来的银行卡进行消费或取现。
      另外,也存在直接盗窃发卡机关尚未发出的新卡、密码的犯罪手法,这类犯罪主体比较特殊,有的甚至是受害者的亲属、朋友、同事。

      第二类:非现场犯罪

      这种犯罪手段危害性更大,同时由于手段较新,有时令人防不胜防。这类犯罪主要包括:
      招术3:手机短信诈骗。以手机短信发布虚假的银行卡消费信息,并留下电话号码,以套取客户资料,进而实现诈骗目的。如某客户收到手机短信,告知其持有的信用卡或储蓄卡在某商店消费了若干元,如有疑问致电卡务部咨询,该客户拨打上述电话后,对方便会询问客户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及有无其他银行卡等信息,客户一不留神就会掉入诈骗陷阱。
      招术4:网上交易诈骗。趁持卡人进行网上交易或网上银行查询时,利用电子邮件发送木马程序,获得持卡人的银行卡账号及密码。这类犯罪分子往往具备一定电脑网络知识,他们利用电脑技术甚至黑客程序、病毒,盗取被害人的银行卡账号及密码,要么通过网上转账,要么干脆进行网上消费。受害人对犯罪行为难以察觉,使得许多证据难以取得,以致侦破起来较为困难。像这两年在我国肆虐的“熊猫烧香”、“网银大盗”等病毒,都是这类犯罪中的“知名”代表。
      招术5:恶意透支。包括持卡人利用有效卡恶意透支;持卡人因超额使用银行卡被发卡行列入止付名单,但他们利用止付命令生效前大量透支现金或消费;持卡人骗取真卡后异地恶意透支;持卡人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利用虚假信息办理多张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防骗秘笈

      当前社会上存在几种常见银行卡类犯罪,我们应注意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警方通过《辽宁法制报》介绍防范这几类犯罪行为的要点。

      进出自助银行 提防“盗码”装置

      第一种常见的银行卡犯罪是利用自助银行设施实施犯罪,其作案手法是:通过在自助银行门禁上安装盗码器、偷录装置、针孔摄像机等方式盗取持卡人银行卡磁条信息和密码信息,并在盗取信息后制作伪卡盗取银行卡内资金。
      防范要点:一是在自助银行门禁系统刷卡前,要注意观察是否存在装有密码键盘的假门禁,要牢记自助银行门禁系统是不需要输入密码的。同时,在门禁系统上刷卡时,最好用手指挡住卡面上的卡号等信息,以防被犯罪分子的针孔摄像机偷拍。二是在ATM机上查询、取款时,要注意机器上是否有多余的装置或摄像头,密码键盘是否有改装痕迹或被贴上薄膜,在输入密码时要注意快速操作并用身体遮挡手势,以防犯罪分子窥视。

      网上交易 防范“李鬼”银行网站

      第二种常见手法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活动,其作案手法是:一是在互联网上设立假冒银行网站,通过向持卡人发送虚假电子邮件,诱骗持卡人登录与真银行网站页面极其相似的假银行网站,并要求填写个人资料、银行卡号和密码等内容,以骗取信息。二是编造借口诱骗持卡人开立网上银行账户并存款,伺机套取持卡人银行卡信息和密码,然后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持卡人银行卡内的资金盗走。三是利用黑客软件、网络病毒盗取持卡人银行卡号和密码,然后盗取持卡人的卡内资金。
      防范要点:一是要获取银行网站的准确域名,确保进入真实的银行网站。二是通过正规渠道开立网上银行,任何情况下都不泄露银行卡密码。三是如果缺乏更好的防止网络病毒的软件,应尽可能减少网上银行交易。

      操作ATM机 小心身边的“热心人”

      第三类犯罪手法是利用ATM机实施犯罪,其作案手法包括:一是在插卡口内设障碍,当持卡人插入银行卡时就会出现“吞卡”现象,在一旁假装取款的犯罪分子则会“善意”提醒插卡人重新输入密码,待“偷窥”该卡密码后设法窃取卡内资金。二是在出钞口内设障碍,使得取款人提取的现金滞留在通道上,当取款人误以为机器出现故障离开求助时,一旁的犯罪分子伺机将钱窃走。三是伪造紧急通知,声称ATM机出现故障,持卡人如有取款需要,可拨打所谓的“银行值班电话”,并在电话中诱骗取款人转账取款或说出银行卡号和密码,然后设法窃走卡内资金。四是偷换银行卡,当持卡人在ATM机上取款时,犯罪分子用故意搭话或挡住视线的方式分散持卡人注意力,在一旁的犯罪分子则伺机用卡面相似的假卡调换真卡。
      防范要点:一是遇到“吞卡”现象不要轻易离开现场,如系正常“吞卡”,机器会吐出“吞卡”凭条,屏幕也会显示确实“吞卡”,此时可以拨打相关银行客服电话。二是遇到ATM机的出钞口不出钞时也不要轻易离开现场,可以用手机或请他人帮助拨打5位数银行客服电话的方式求助。三是牢记银行的5位数客服电话,应当确信银行工作人员绝不会在电话里要求持卡人转账或说出银行卡号和密码。

      不要理睬 陌生电话套问卡信息

      还有一类犯罪,是犯罪分子冒名电话骗取持卡人的信息,其作案手法是:犯罪分子假冒政府、公共事业单位名义直接或通过录音电话打电话给持卡人,以虚构退税款,退水、电、煤气、电话费等理由骗取持卡人银行卡卡号、密码等信息,或者直接诱骗持卡人通过ATM机进行转账操作。
      防范要点:一是不轻信。政府、银行、公共事业等单位不会通过电话向持卡人索要银行卡信息、密码,更不会要求持卡人通过ATM机转账。二是不回应。对可疑录音电话不作回应,确有需要可直接致电相关单位询问。三是不泄露。持卡人要高度注意身份资料、账户信息和银行卡密码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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