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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庭后的思索
      ——有感于“80后”离婚案现状
    作者:李晓辉 (2008年6月4日)
      几天前的上午审理的是一件离婚案件,我换好法袍从法台后的法官通道进入审判区。首先映入视野的是个穿着时尚、相貌漂亮的年轻女士,与一位律师坐在上诉人席,再看被上诉人席,端坐一年轻、清秀的小伙子。
      打开一审卷,先是一张红色的结婚证,照片上的这对俊男靓女幸福地笑着。他俩都是1981年出生,又是一对“80后”的离婚案。
      近来,我庭审理的离婚案件中,“80后”的比例不断提高。这是本月我参审的第二起“80后”离婚案了。以前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以中年人为主,在冷战多年后,劳燕分飞。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但离婚伤害最大的是他们的孩子。谁该为短命的婚姻买单呢?
      前些时候审理的另一件离婚案件主角也是“80后”,男女双方同是俊男美女,双方也均受过高等教育。这两对夫妻的孩子均没有超过两岁。眼见无辜天真的孩子即将成为单亲子女,真是令人惋惜。
      分析“80后”离婚的理由,大多是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和。具体询问起来,不过是迷恋网络、不愿干家务等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这些告别婚姻殿堂,走入法庭的“80后”,基本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的“6+1”模式,是他们被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从小过分溺爱,形成了他们的“小太阳性格”,生活中以自我为中心,家长凡事帮孩子拿主意,养成他们缺少忍让性、宽容度,进而在婚姻中应对危机能力较弱,导致了婚姻稳定性下降。同时,很多离婚的“80后”都具有高学历,对婚姻感情质量的要求过高,对平淡生活不愿“凑合”,由生活琐事引发“散伙”就不足为奇了。
      有人说,一些“80后”们结婚后心理未“断奶”,处于一种“大人身、儿童心”的状态,也就是说两个人都还没“断奶”。也许他们的想法很前卫也很放得开,但是他们心理上没有成熟,承受力往往很差。这些离婚的“80后”,还是有其他年龄段所不具备的优点,大多很有绅士风度,好和好散,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处理都很痛快。
      如“80后”们能对爱情、家庭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恐怕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了。
      (本文作者系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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