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连山法院 推行人性化执行
作者:李吉玲 (2008年6月4日)
本报讯 近年来,在案件执行的过程中,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坚持推行人性化执行,大力倡导执行和解,提高了案件的执行效率。
近年来,连山区人民法院针对辖区内执行案件的特点,一改过去单纯采取司法拘留、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模式,积极倡导“和解为主,强制为辅”的新执行理念,促使案件通过和解方式顺利执结。前不久,该院执行局受理的一起因排除妨碍而申请执行的一起赔偿案,双方矛盾十分尖锐,且纠结八九年之久。该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面对被执行人的不配合从未说过一句重话,反复找其谈心,被执行人一改最初的不配合,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