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联合·配合·结合
综合治理要做到“四合”
作者:本报记者 刘妍 (2008年7月14日)
7月11日上午,沈阳市综治办综合协调处处长李飞应邀出席沈阳市皇姑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培训班,并从成员单位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等三个方面作出讲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难在综合,贵在综合”,李飞在培训中强调,在这里,综合至少包括四个方面,即整合、联合、配合、结合。整合,是资源、力量的整合,通过整合形成综治工作的合力;联合,是各成员单位通过综治委联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配合,是综治委中承担五项专项工作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统一、高效的工作体系;结合,是纵向和横向的结合,是条和块的结合,通过结合形成完善的综治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
此外,在培训班上,李飞还对沈阳今年综治工作要点进行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