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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奥运“幸运星”
      
    作者:首席记者 王莉/文 记者 孙程超/摄 (2008年7月16日)

    信心满满的彭松

      检察系统奥运火炬手——彭松
      年龄:38岁
      检龄:12年
      职务: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检察员

      “我太幸运了!”

      “我不是全省检察干警里最优秀的,但肯定是最幸运的!”当彭松从记者口中得知自己是全省检察系统中惟一的奥运火炬手后,连着说了好几句,“我太幸运了!”脸上洋溢着兴奋的光彩,整个人都神采奕奕。
      彭松是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员,说自己只是靠“幸运”当选的奥运火炬手,显然是自谦。翻开他的履历,可以看到一连串荣誉:2007年在“沈阳市十佳检察官”评选中位列第一;今年初又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荣立过个人二等功……谦虚的彭松一再向记者说:“我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能当选真是幸运!”
      彭松告诉记者,去年三四月份当他得知自己作为奥运火炬手候选人,被单位推荐到沈阳市体育局时,对当选并没抱多大希望。“奥运火炬手那是多大的荣誉啊,哪能轻易让我摊上?”今年四月,他接到通知当选的确认函时还有些不敢相信。直到前几天他参加火炬传递演练,看着喧闹的火炬传递现场、和他同样激动的奥运火炬手,还有手中红白相间的祥云火炬,彭松这才找到“我是奥运火炬手”的真实感。他这才相信,自己真有这么幸运!

      “我的奥运”

      “你能在2分钟内跑完200米吗?”在作为奥运火炬手候选人接受审查期间,彭松曾经接到过这样一个奇怪的电话。打来电话的体育局工作人员并不了解这位检察官。彭松是个“足球迷”,与那些喜欢守在赛场看别人踢球的球迷不同,他更愿意亲自下场踢球。
      当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读书时,彭松就已经是足球场上一名骁勇的战将。成为检察官后,这个爱好也没有荒废。闲暇时,彭松总会找些球友,找块场地痛痛快快踢上一场。对经常在球场上奔驰的彭松来说,跑步绝对不是问题。即使扭伤脚,他依然轻松跑完了火炬传递演练上的那一段路。
      回想刚结束的演练,彭松很有感触,“拿着火炬时,我特别激动。心里就一个念头,我这辈子知足了!”彭松说,以前,觉得能做的就是为运动员加油呐喊。在拿到火炬的一刹那,他突然感觉到奥运会已经成了“我的奥运”。因为,自己已经真正成为奥运会的一份子,自己奔跑在圣火传递路上的身影,将和这次奥运会一起留在历史的长河中。

      奥运和检察都讲求“公平”

      “我已经和同事说好了,我那把火炬就放在院里,不往家拿!”彭松笑呵呵地说,“我很感谢院领导,给了我这个荣誉。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荣誉,这份经历十分难得。”
      今后,彭松除了检察官,又多了一个名字“火炬手”。谈到这三个字给自己带来的感受和改变,彭松用了两个词:“骄傲”、“不安”。彭松觉得,“火炬手”这三个字对自己而言既是动力也是压力,自己承载了这么多荣誉,在感到骄傲的时候,又觉得有些惴惴不安。
      “当了火炬手以后,我更得好好干工作了。”彭松说,奥运精神和检察工作其实有着相通之处,那就是都讲求“公平、正义”。而检察官的职责就是要还公平给百姓。奥运精神将不断激励他在渎检工作中继续拼搏,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绝对不辜负“火炬手”这个名字!
      曾获荣誉: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员”,荣获“沈阳市十佳检察官”、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省优秀检察官”,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主要事迹:自从大学毕业参加检察工作,彭松一直战斗在渎检工作第一线,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从检12年来,彭松始终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共查办各类渎职侵权案件53件5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所侦查的案件经法院审理全部作出有罪判决,无一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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