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启动仪式现场 本报记者 刘妍 摄
本报讯 七位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手紧紧握到了一起,7月28日上午,“辽宁中部七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正式启动。
在启动仪式上,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七城市的人大常委会主任一致认为,治理水污染,保护母亲河,不仅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重要内容。辽宁中部七城市人大常委会应在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省环保局副局长朱京海表示,为帮助和推动中部七城市的辽河治理工作,省环保局将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政策,坚决实施区域限批,出台严格的《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实施红色警戒制度。
据了解,今后,七城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将共同商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的工作重点,并分别列入本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和工作要点。督促本市政府将水污染整治列入每年的政府工作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政府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进行审查,并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其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七城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同一时段内采取联动方式,分别对本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市政府加强整改。针对治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推动本市政府落实各项有利举措,保证水污染治理任务目标的完成。与此同时,七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适时对辽河流域的本市辖段进行视察,针对流域治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辽河流域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适时向本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