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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年后他为“一夜情”埋单
      16年前的“一夜情”打破了张睿今天的美好生活,他在年近花甲之年,终于体会到了生活的真谛:“平凡就是幸福。”他后悔地流下了两行泪,但是太晚了,因为家已经“碎”了。
    作者:本期主持人:任晓霞 倾诉人:张睿 (2008年7月4日)

      有家庭的他 偷尝“一夜情”

      16年前,人到中年的张睿,有着一个美满的家庭,贤惠的妻子、听话的女儿让他在平凡的生活中感受着幸福。但他却禁不住诱惑,与陌生的她发生了“一夜情”。不知不觉间,16年过去了,可是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一辈子没吃过官司的他,却因为那次“一夜情”走进了法院。

      15岁男孩走进他的生活

      将张睿告上法庭的,是一个素未谋面的15岁男孩,男孩自称是他的亲生儿子,要求他支付过去15年的抚养费并承担今后的抚养义务。
      张睿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气呼呼的他愤然地到法庭应诉,但却灰溜溜地走出法庭。因为,在证据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这个男孩就是他的亲生儿子,他也必须为自己16年前的行为埋单。

      对话16年前的他

      男人四十一枝花。16年前,张睿刚刚41岁,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个老实巴交的人,而当年的他,却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张睿口述:

      说实话,到了我这个年龄的男人,可能都不太想回家。
      男人不像女人,女人没有工作可以在家里等人养,但是男人就必须为养活全家人到外面挣钱。
      白天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就想放松一下。我经常和几个朋友在外面聚一聚,喝点小酒。那天闷热闷热的,让人喘不过来气,心里特别烦。但好朋友就是好朋友,知道我心里想什么,还没下班,他们就给我打电话,约好晚上去喝酒。我就打电话告诉我媳妇,晚上不回去吃饭了。
      我以为,晚上的饭局像往常一样,几个哥们儿聚在一起,喝酒侃大山,可是没想到,去了以后才知道,那天是李东请客,更让人意外的是,他身边还带了两个女的。
      李东给我们介绍,她俩一个叫白雪,一个叫方宁。白雪是李东的“女朋友”,而方宁是陪白雪来的。
      听完了介绍,我和几个哥们儿对看了一眼,都笑了。因为我们都知道李东已经结婚了,孩子都挺大了。所以这“女朋友”大家也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谁也没有说什么。
      我是最后一个到的,就被安排到了方宁的旁边。刚坐下,一个哥们儿就一直给我递眼神,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真的,当时整得我挺不好意思的。
      我们大家在一起吃饭向来不喝白的,只喝啤的,白雪和方宁也和我们喝一样的。方宁喝酒有点像男孩子,怎么说呢,不用劝酒,是个很爽快的人,只要大家干(杯),她也跟着干(杯)。我们聊的一些事,方宁大都插不上嘴。李东特意告诉我,由我负责给她倒酒,照顾好她。
      方宁有时也跟我们一起聊天,但是,还是喝酒的时候多,一杯接一杯的,几乎是我们喝了多少,她就喝了多少。她真的挺能喝的。
      后来,我们才知道,李东那天怕我们灌他酒,特意带方宁来顶酒的。看到大家喝酒的气氛很好,也就没用方宁顶替。
      喝完酒,他们提议去唱卡拉OK,所有人都同意,方宁却说不去了。第一次见面,谁也不好意思说什么,李东请客,他肯定是走不了了,我就自告奋勇地说送她回家,方宁也没有拒绝。
      在送她的路上,她告诉我,她平时不这么喝酒,今天是因为很伤心,因为她跟处了五年的男朋友刚刚分手。就在马路上,她趴在我的肩膀上哭得很伤心。方宁长得不算很漂亮,但是,喝酒以后,脸上粉红粉红的,很诱人。我吻了她,她并没有推开我。于是,我们一起在她租住的小屋过了一夜。
      第二天晚上,我很早就回家了,我媳妇问我前一天干什么去了。我装成很不耐烦的样子,告诉她喝多了,在哥们儿家住了一宿。虽然以前也有过喝醉不回家的事情,但这次毕竟是假的,我一直挺害怕的,怕我媳妇发现什么。还好,媳妇只是发了几天的牢骚,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
      从那天以后,我就再也没有遇到过方宁,也没有联系过她,毕竟大家都是心甘情愿的,她也从来没有找过我。

      对话16年后的他

      转瞬间,16年过去了,一张法院的传票打破了张睿原本平静的生活。
      把他告上法庭的,是一个15岁的男孩。他是方宁的儿子方志刚。方宁这些年来一直没有结婚,生下方志刚之后,就一直把他寄养在亲戚家。方志刚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每次问起时,方宁都告诉他,在他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生病去世了。
      方志刚对爸爸充满了好奇,总是问很多问题,渐渐地,方宁“善意”的谎言最终被已经懂事的儿子识破。
      从决定生下方志刚开始,方宁就想自己养大这个孩子,就算是在儿子4岁时自己因意外致残也没有动摇过单独抚养儿子的想法,身体每况愈下的她,已无能力单独抚养儿子。经过再三考虑,方志刚决定到法院起诉张睿,由母亲方宁作为法定代理人,要求张睿支付过去15年和今后的抚养费。
      法庭上,张睿否认方志刚是他的亲生儿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被告达成协议进行生物学亲子关系鉴定。结论为二者之间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即张睿系方志刚的父亲。经主审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告仍由其母亲监护,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15年抚养费5万余元,此后抚养费按每月700元标准支付原告。

      张睿口述: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方志刚),也从来没见过他。
      我确实认识方宁,虽然我不愿意承认跟她发生过关系,但这毕竟是事实。可是,这也不能证明,这个男孩就是我的孩子呀。
      我和方宁都已经10多年没有来往了,况且,我们只见过一次面而已。
      按常理说,如果当年,方宁怀孕了,一个女孩子没结婚,肯定第一个想到要找我,算账也好,解决事情也好,肯定是想方设法的联系我。
      联系我并不困难,只要找到李东,就能找到我,可是她也没来找我。这么多年过去了,今天,突然冒出一个孩子说是我的,换了谁,谁也接受不了。我不承认孩子是我的。
      但法院判决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时的心情。
      说不后悔那是假的。
      从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开始,我媳妇就跟我提出了离婚,我无话可说,想挽留,但是我媳妇很坚决。
      说真的,这事儿真的挺丢人的,我都年纪一大把了,跟以前不一样,想有一个安定的家,可是没想到……
      (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法官点评

      正确的婚恋观是家庭和谐的必备守则。
      从社会角度看,“一夜情”等行为既有违我国社会公众普遍认同的社会公德,又对家庭的和谐稳定产生冲击。
      从情感角度来说,一时的放纵和冲动是对配偶的不忠,会对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我国《婚姻法》第四条有“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张睿在婚姻存续期间同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虽然当时没有被发现,但是16年后,当方志刚将其告上法庭,张睿的妻子因此事与其离婚。
      从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角度来说,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本案中,虽然方志刚的母亲身有残疾、父亲张睿年近花甲且患有脑梗塞等多种病,两人均无固定工作及其他经济来源,但在此情况下仍然不能逃避抚养尚未成年的方志刚的责任。
      民事法律的功能是对争议产生后提供解决纠纷的方法,是对已经发生的法律事实中一方当事人从经济利益上的弥补,忠诚是幸福的夫妻生活的前提,和谐家庭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维护与努力。在今天,面对各种诱惑,应谨慎对待,切勿因一念之差铸成终生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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