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8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召开。会议主题是“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清华大学等60余所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以及政府机构和实务部门的近150位代表和嘉宾出席会议。
据记者了解,会议主要议题还包括:“走出去”战略与外部法律环境、国际新秩序的热点问题、中国外资外贸法问题、WTO法律问题、FTA法律问题、国际环保法热点问题等。
据介绍,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于2005年7月6日,由著名法学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担任会长。召开这次年会的背景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稳步前进,国际经济法学直接承担着在国际和国内的大环境下为改革开放和法治进程服务的重任。国际经济法可以在法律的层面上为国家决策、对外贸易等提供制度性支持,从宏观和微观的不同角度维护国家、企业的利益,使其更为顺利地融入到全球化的进程中,因此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市场经济建设中也发挥着巨大作用。
开幕式后,由国际经济法学界著名专家学者作大会专题报告。大会专题报告之后,与会代表们就会议主题进行了小组分组讨论。众多的国际经济法学界专家学者济济一堂,畅所欲言,讨论气氛热烈,内容充实。此次年会圆满成功,受到学者们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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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
其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以及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解决等几大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