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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市司法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效显著——
    “四大工程”助推“环境年”建设
      
    作者:首席记者 孟锦阳 (2008年7月9日)

      抚顺市司法局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全面实施“四大工程”,为推进抚顺“环境年”建设,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实施“宣传工程”
      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抚顺市司法局坚持把建设好普法这个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前沿阵地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抽调全市各行业165名法律工作者,组建“百人普法宣讲团”,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和百场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百人讲法,千人送法”的浓厚氛围。

      实施“振兴工程”
      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抚顺市司法局选派骨干力量组建了“沈抚同城化”法律服务团,深入各县区,积极开展“双送双优”活动,主动参与浑河生态治理、沈抚连接带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以及招商引资谈判、论证、合同签订的全过程,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实施“平安工程”
      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确保奥运会期间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抚顺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了以“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为主题的化解矛盾在基层主题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11件,调处1487件,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为奥运会的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实施“惠民工程”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

      在巩固和扩大法律援助进乡村成果的同时,依托基层司法所,全面启动法律援助进街道、社区工作。目前,三县各乡镇及551个村,市区33个街道和152个社区建立起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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